词条 | 河南大学国学研究会 |
释义 | 一、国学研究会简介第一 协会名称 河南大学国学研究会,简称国学研究会。 第二 协会性质 河南大学国学研究会,是依照《河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发起组织,经共青团河南大学委员会及河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注册,在河南大学党委宣传部备案,受河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总支直接领导,以河南大学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依托,传承文明、传播文化、丰富校园生活的学术科技型协会。 第三 挂靠单位 河南大学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团总支 第四 协会宗旨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以河南大学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为依托,传承国学文明、传播先进文化。 第五 主要任务 通过积极正确的途径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引起广大学子对国学的兴趣和关注,不断学习、了解和领会,从而提高综合素质和各项能力。 解读经典,呼唤中国传统文化精华的回归,让广大学子和社会大众树立起对传统文化的正确认识,用以解决现代人生活中的困惑和迷茫,同时不断完善自己的道德体系和价值体系,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六 活动内容 国学研究会结合自身的特点,在校内外主要开展如下活动: (一)邀请我校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等院系的教授开讲座。 (二)邀请开封市文联等社会学术团体的专家作报告。 (三)邀请全国知名高校或研究所的学者前来讲学。 (四)定期播放国学范围之内的视频讲座。 (五)专题辩论会、演讲大赛的不定期举办。 (六)期刊《国学之声》的编辑、国学文章的征集。 (七)开展国学知识图片展览、举行研读经典的活动。 (八)以会员为主体的国学知识培训、面向全体学生的国学论坛。 (九)社会实践、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服务。 第七 品牌活动 (一)河南大学国学研究会期刊《国学之声》 (二)河南大学国学研究会主办《河南大学国学论坛》 (三)河南大学国学研究会联合教务处共办《河南大学名家讲坛》 二、国学研究会成立背景共青团中央在中青联发[2005] 5号文件中指出,高校学生社团活动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方式,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适应社会、促进学生成功成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凝聚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织方式。 中央16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对大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并主张通过优秀社团活动来丰富大学生的校园生活,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 共青团河南省委员会、河南省学联近期共同发布文件,重申学生社团在大学校园文化中发挥的重大作用,积极鼓励高校学生社团的发展。同时,第一次明确指出高校学生社团干部是高校学生干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河南大学校党委、校团委也多次批示,肯定学生社团的作用,扶植学生社团的发展,支持大学生从社会和学生的实际需求出发组建新的社团。同时,把社团评比上升到河南大学的高度,充分体现了我校对学生社团工作的重视。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精神文明建设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不可否认的是,精神文明建设相对于物质文明建设有所滞后。随着世界格局一体化,中国加入WTO后以更开放的姿态融入世界,在这一过程中,人类优秀的文明成果丰富了中华文明的内涵和外延,发展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但是,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也深深地冲击着中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体系,影响着中国人的价值取向。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的局面。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华民族,也同样拥有着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而我国的传统文化十分注重“和谐”,即强调人与物之间的融合、人与人之间的“和合”。这对构建健康向上、协同进步的文化体系,营造和谐的文化氛围,对提高社会文化品位、树立社会文化形象、增强文化竞争力,对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信念、有奉献精神的现代公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载籍丰富,蕴蓄着无尽的宝藏,是我们走向现代化所凭借的精神支柱。概而论之,中国传统文化具有如下特色: 第一,从哲学思想上来看,中国传统文化的主导是“入世”的,主张重视现实,力求改善现实,最终达到世界大同。 第二,从历史动力上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人及人的作用,包含着以人为本的思想。 第三,从运作方法上来看,中国传统文化百家争鸣,兼收并蓄,不拘一格,颇具开放性。 第四,从功利目的上来看,中国传统文化重视群体利益和长远的战略利益。 第五,从生存条件上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具有超越时空的广泛适应性和强大凝聚力。 然而,当历史的潮头不断涌动,我们的民族正大步迈向现代化时,传统文化是否已成为过眼云烟、明日黄花?站在新世纪的起跑线上,我们要能够理智地审视历史。长江、黄河也有曲折,但它们深厚的伟力、壮阔的气势却永远让人肃然起敬。华夏传统文化的精髓一如长江、黄河,是智慧和力量的源泉。今天,从个人修养到精神文明建设,如果割断历史,抛弃传统,便无异于离开我们脚下的黄土。作为现代人,不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不熟知“兵书战策”,不知道《资治通鉴》、《二十五史》、《四书五经》,不仅是知识结构方面的一种缺陷,也难以在现代社会中获得更大的发展。我们坚信,只要打开传统文化这座宝库的大门,人们就一定会被它的魅力所吸引,被它的伟力所震撼。要认识中国传统文化,要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第一步工作就是去学习、去了解、去领会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内容,然后才能进一步做到批判继承、古为今用,使之积极服务于现代、创造辉煌于未来。 我们坚信一条,中国人是需要传统文化的。老子说:“道之为物,为恍为惚。”在娱乐的狂潮中,很多人也曾恍恍惚惚过;但我们始终相信,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深厚文化积淀的国家,我们这样一个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民族,在狂欢过后,势必会选择重建自己的文化。 多一些清新的文化视角,少一些无聊的娱乐喧嚣,这就是我们的需求。传统文化一定要经过现代的解读,才容易被现代人所喜爱和接受。触摸文化的温度,感受文化的脉动,体味文化的力量,让文化穿越悠远的时空,为它抹去岁月的风尘,让人们感受到它焕发出一种新的生命力量。 以上就是国学研究会的成立背景。 三、国学研究会章程第一章 总则 总则内容如本册第一部分《一、国学研究会简介》所示。 第二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员条件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其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河南大学各项规章制度。 (二)须是河南大学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或者河南大学校友。 (三)积极、热情、乐观、自信、奋发、上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相关理论知识,有组织性和纪律性。 (四)自愿加入本协会,并且愿意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五)拥护本协会章程且承担一定的义务。 第八条 会员加入协会的程序 (一)会员以“社团巡礼”招新为主,自荐或推荐为辅。从招新、自荐、推荐的名单中,查阅个人资料,有选择性地录用。 (二)根据会员所报部门,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 (三)理事会授权办公室为每位会员颁发由河南大学社团联合会统一印制的会员证,并将其记录在案。 第九条 会员可享有以下权利 (一)会员若有任何关于协会学习方面的问题,均可向协会任何人提问,被提问人员应尽量满足其学习要求。 (二)会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三)会员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会员享有了解和建议修改本协会章程和各项制度,以及对各项工作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五)会员享有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和获得协会相关服务的权利。 (六)会员享有对本社一般事务的知情权。 (七)会员有权按照协会章程及相关规定自由退出本协会。 (八)会员毕业离校,经本人申请和协会批准的可保留会员身份。 第十条 会员须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河南大学各项规章制度。 (二)遵守协会章程,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三)宣传协会的宗旨,维护协会的声誉,扩大协会的影响。 (四)对协会的建设和发展提出宝贵建议或意见,为协会的成长壮大贡献力量。 (五)按时向协会交纳足额会费。 (六)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连续两个月无故不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七)接受协会的定期注册。注册时间一般定在每学期初一周之内,无故不注册者视为自动退会。 (八)协会负责人若违反《河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河南大学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协会章程,损害协会整体利益或会员个人利益,会员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并有权提请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理事会)对其进行处分。 第三章 协会的活动组织 第十一条 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以有利于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丰富校园生活,有利于提高广大学子的综合素质,有利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精华、进一步发展国学为基本目标。 第十二条 协会接受学校和挂靠单位对协会活动的项目化管理,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日常活动的纪检。协会每学期初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并于每学期末提交工作总结。 第十三条 各部组织活动前作出详细的策划方案,各项具体事务落实到人。各部门策划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实施,活动结束后尽快向理事会提交部门工作总结。 第四章 协会的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部门负责制度 协会各项事务按职能部门分工。理事会制定决策,办公室协调各部门工作并解决突发状况。 各部门、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若出现失职情况,则按相应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档案管理制度 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对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人员信息要及时完好地记录、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 财务管理制度 本协会的所有活动经费原则上由协会承担。办公室应严格控制财务收支,确保协会财务的高效使用,禁止个人挪用或占有协会财产。(详见第五章) 第五章 协会财务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及管理 (一)协会的活动经费主要来自于协会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的会费,协会相关人员联系企业获得的赞助以及学校或挂靠单位的拨款。 (二)协会财务主要用于协会内部事务及举办活动,任何人不得私自借出、挪用或侵占。所用资金公开化,否则出现问题,将由相关部门或人员承担责任。 (三)协会财务管理必须执行河南大学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的监督。 财务来源属于专项资金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校团委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会员公布。 (四)协会财务由理事会负责。理事会换届或更换负责人前,财务必须经下届理事会负责人审核,而后转交于下届理事会,并且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第十八条 协会经费的支出和使用 (一)协会部长、干事,若需要活动资金,可由本人向协会负责人递交书面申请,注明金额及用途,经理事会讨论之后方可获得。 (二)如因特殊原因,协会成员预先垫付全部或部分资金的,可通过书面申请向理事会负责人说明,核查之后方可报销。 (三)大型专项活动应建立专项资金,进行单独管理;活动结束后,剩余款项应及时归入总账之中,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九条 财务监督 由理事会进行学期和学年财务预算,同时控制和监督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在学期末整理财务报告,向全体会员公布,接受会员审查。 第二十条 账目管理 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协会经费应做到收支入账,清楚明了,并尽量保留原始凭证。接受社团联合会的年终财务审查,进行星级社团评比。 第六章 协会的奖惩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一)协会每学年通过评比或推优,对表现突出的部长和干事授予“社团先进个人”称号。 (二)协会任何成员若在社团联合会举办的大型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为本协会争取一定荣誉的,将颁发相应证书。 (三)社团联合会每年也将对表现突出的协会及成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于违反协会章程,以及未经允许擅自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协会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七章 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本章程的修订,须由校团委、社团联合会、本协会执行机构或10名以上本协会成员联名提出,并交于全体成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四条 理事会对修订申请的不合理之处,可以不予讨论、通过及采纳。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全体成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之内,报于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核准后生效。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六条 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协会理事会提出终止议案。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终止议案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于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二十八条 协会终止前,须在校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经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协会会址 本协会会址设在河南大学校内。创建初期设在金明校区,日后在明伦校区设立分会。 第三十一条 按照“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行动指南,本章程将根据实际需要不断完善。 第三十二条 章程效力 (一)本章程是协会存在和活动的根本准则,协会会员必须遵守。 (二)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河南大学国学研究会。 (三)本章程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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