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北省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职责 |
释义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国家及河北省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隶属当地政府管理,接受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原则,参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地震局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震发人[2002]107号)的要求,河北省县(市、区)地震工作机构职责明确如下: 一、编制辖区内防震减灾规划、计划,制定防震减灾工作目标和方案。 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研究、地震救助技术和救援理论的研究,推广科研成果。 三、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一)执行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地震监测预报方案。 (二)负责开展辖区内与地震活动和地震前兆相关信息的分析、处理和报送、传递工作。 (三)负责地震前兆群众测报和地震宏观异常信息的上报,并开展相应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地震灾害预防工作 (一)辖区内地震行政执法工作 1、负责开展防震减灾政策研究; 2、负责地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4、负责地震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贯彻执行工作。 (二)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民居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地震安全工作。指导乡(镇)民居抗震设防工作。 (四)负责推进辖区内地震区划工作的开展。 (五)协助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地震灾害背景及其地震社会影响进行调查与评估,开展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建立本地的地震灾害预防信息资料库,开展地震公共安全咨询服务。 (六)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防震减灾科学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平息地震谣传,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七)负责管理辖区内地震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体系。 组织开展地震宏观异常测报、地震灾情速报、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网络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地震应急和乡(镇)民居抗震设防指导等,并组织培训。 五、组织开展辖区地震应急与救援工作 (一)负责指导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厂矿、乡镇、社区和家庭等制订地震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地震应急检查,保证地震应急预案的贯彻落实。 (二)建立地震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 (三)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并参与管理。 (四)根据震情形势,会同有关部门,在现有救灾物资储备的基础上,制定抗震救灾物资以及地震应急和救助装备储备和调用方案。 (五)负责辖区内地震灾情信息上报、收集,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震情、灾情及其它相关情况,参与辖区的抗震救灾及救援工作。 (六)参与编制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工作和恢复震后辖区内社会公共保障功能。 (七)向同级政府提出对临近地震灾区的救援工作方案。 六、完成同级政府和上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