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校按专业类或岗位群招生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冀教发[2010]8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决定进一步推进全省普通高校按专业类或岗位群招生(以下简称“按类招生”)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按类招生的积极意义 近几年来,在高等教育招生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大背景下,部分高等学校实行了按类招生。按类招生就是将相同或相近学科门类的专业合并,不再按照单一专业而是按专业类招生、入学后按专业类培养。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不分专业,按专业类先进行一个阶段的基础课程学习,一年或两年后再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学生自身的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学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 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按类招生在全国范围内已经比较成熟。这种新的招生管理和培养模式,一是有利于学生选择专业,减少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盲目性,相应提高学生专业志愿满足率和学校报到率。二是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后续发展。学生经过一、两年基础课学习之后,对市场需求和个人发展的认识更加清楚,重新选择专业将会更理性、更客观。三是有利于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校更好地整合师资、课程等教育资源;也有利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宽专业面向,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二、认真研究,大力推进按类招生工作 (一)从2010年开始,除少数确实不适合按类培养的学校或院、系之外,绝大多数学校都要选择部分院、系实行按类招生。过去没有实行的学校可以先行试点,逐步推进;已经试行几年的学校应进一步扩大范围,加大按类招生人数占全部招生计划的比例。 (二)认真选择,合理确定专业类别。按类招生的实质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各学校要从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实际出发,根据各专业之间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专业类别的规模、范围和包含的专业点个数。 (三)鼓励和支持学校实行按类招生。有关高校可将今年拟安排招生的专业类别、招生规模报我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对于行动积极、工作到位的高等学校,我厅将在招生计划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三、完善措施,保证各项配套改革同步推进 按类招生是一项涉及招生、教学、学籍管理、后勤服务等多方面因素的系统改革,各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基于按类招生模式下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优化整合各种教育教学资源,确保按类招生培养工作取得实效。 (一)精心谋划,妥善做好专业分流方案。分流方案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具有敏感性和复杂性,各学校一定要把问题考虑充分周到,务求做细做实。要坚持“以人为本” 和“厚基础、宽口径、强实践、重创新”的人才培养理念,按照面向社会需求、促进学生发展、兼顾专业布局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精心编制专业分流方案。各专业类所包含的专业点个数或专业方向,要与学校招生计划一并公布。实行按类招生的学校,要尽可能早地向学生公布专业分流方案,包括分流原则及分流条件、依据、分流时间、工作程序和具体办法等;有关院系要据此制定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二)深化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合理调整专业布局,整合课程设置,统筹安排基础课与专业课师资、课程等教学要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任课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严格教学过程管理,确保教育质量。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高校已经取得的成功经验,加强学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强化跟踪调查和工作指导,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政策实行过程中出现的经验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发展规划处反馈。 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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