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日期:2008-08
ISBN:138020921
版 次:1
包 装:平装
开 本:大16开
页 数:18 页
字 数:50000千
印 张: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合成革与人造革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标准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为质量浓度。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6 实施与监督
附录a(资料性附录)废气收集要求
附录b(规范性附录)排气中颗粒物的监测方法
附录c(规范性附录)vocs监测技术导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