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和谐财政 |
释义 | 介绍和谐财政是指一国所特有的、与本国目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一种财政制度。它可以看作是一种过渡性质的财政体制,它能够支撑和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和谐财政要求既能满足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又不至于损害社会经济长远发展和财政自身的和谐循环,从而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发展,和谐财政应当做到内部和谐与外部和谐统一。 内容和谐财政要体现三大基本内容: 一是财政与经济运行之间的和谐,体现帕累托最优原则; 二是财政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和谐,确保和谐社会的建立; 三是经济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确保再生产环节的有效衔接。 功能促进社会和谐即通过财政的转移支付职能,缩小社会收入差距,保障社会公平进而推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这就是财政的社会和谐功能,这也是目前我国一部分学者所指的“和谐财政”的基本内涵。 促进经济和谐财政政策和经济运行之间必须保持和谐运行,这是我国财政政策的又一基本职能,具体应该体现在财政收入的总量、结构必须与经济运行保持合理的规模和比例,财政收入和支出的总量和结构只有符合经济正常运行的需要,才能保障经济的有效运行,否则必然导致经济运行紊乱。 调节经济促进社会和谐过度的强调财政政策的社会和谐功能必然导致平均主义,经济增长将缺乏后劲,社会的经济和谐运行将受到影响,这反过来又必然导致财政政策的社会和谐功能难以实现。过分强调财政的经济和谐功能,必然导致过分突出效率而带来社会分配不公问题,其结果必然带来消费增长滞后和经济的“生产过剩”危机,财政的经济和谐功能同样难以实现。 意义确立“和谐财政”观点对我国财政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一是有利于科学认识财政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由于“和谐财政”具有社会和谐和经济和谐同时均衡的功能,因此我们可以毫无疑问地认为,财政政策是我国建立和谐社会的基本经济手段,离开财政政策的科学运用,我国的和谐社会的建立将是难以想象的,把我国财政的职能定位为“和谐财政”,将给我国财政管理部门带来更为科学的职能定位和更高的地位。 二是有利于科学确定我国财政的“业务边界”。 我国财政“业务边界”地确定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国财政界,突出表现就是“缺位论”和“越位论”,财政职能有争议的领域涉及价值达数十万亿元,主要是指国有经济的去留问题,确立“和谐财政”的观念后,将为理解财政是否“越位”和“缺位”提供一个全新的衡量标准,许多现在看来“越位”的财政资金就有其合理性了。 三是对目前我国科学使用财政资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目前,我国的财政资金分配中,注重公平、注重民生问题的解决被摆在了突出的位置,这一政策取向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们还要保持一份清醒,就是强调财政的“社会和谐”功能不能忘记其“经济和谐”功能以及财政的“社会和谐”功能与“经济和谐”功能之间的匹配,以免经济发展的后劲被削弱,因为以财政的“社会和谐”功能推进社会公平,并不是多多益善的,其中有合理的度需要把握,可见,“和谐财政”对现实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也具有十分现实的指导意义。 构建措施对构建和谐财政的几点思考构建和谐财政具有相当的紧迫性。这种紧迫性, 一是由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现实性特征决定的(即“发展黄金期” 与“矛盾凸显期” 并存的关键时期); 二是由我国当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及其各自内部发展的不平衡性决定的; 三是由我国当前分配关系不顺、分配秩序混乱、分配格局失衡、分配不公加剧所决定的; 四是由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和目标所决定的。在这四条理由中, 第一条是历史方位的判断, 第二条是发展特征的判断, 第三条是分配利益的判断, 第四条是目标要求的判断。这些判断的结果表明: 构建和谐财政不但非常必要, 而且非常紧迫。因此, 如何构建和谐财政就被提到议事日程。对此, 我们有以下思考。 明确财政职能必须搞清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五大财政职能。即一是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职能。在财政配置资源过程中, 要正确处理好三个比例关系, 即财政收入占G D P的比重, 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 转移支付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二是社会总供求的调控职能。历史经验反复证明: 经济工作的根本性或经常性问题, 是结构性失衡, 或日结构比例失调,亦或结构质量低化。实施结构性调控主要是政府运用财政政策干预国民经济而促进结构合理化乃至升级。三是效率与公平的协调职能。 财政作为满足公共需要的一种分配关系, 无论在直接配置公共资源中, 还是在收入再分配的资源调节中, 都对效率与公平承负协调职能, 即协调效率与公平在社会再生产各环节、各领域、各部门、各方面的关系。四是和谐社会环境的保障职能。这种职能既体现在财政对维护改善公共资源环境的直接配置中, 又体现在财政在自然环境遭受破坏而进行补偿的再分配调节中,还体现在财政对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环境的财力支持中。五是促进经济长期增长的制度供给职能。作为与国家存在本质联系的财政, 不仅是国家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且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手段, 不仅具有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职能, 而且承担着重要制度供给的职能。 更新理财观念即必须用更科学的理财观, 为构建和谐社会理好财。科学理财观主要有五要素, 即一要生财有道, 二要聚财有度, 三要用财有效, 四要节财有方, 五要管财有法。总之, 更新理财观念, 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文章, 突出以人为本这个宗旨,突出科学发展这个第一要务, 突出自主创新这个根本动力, 突出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战略目标。当前要在解决公共产品的供给问题下功夫,即更加注重“三农” 问题的解决, 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发展, 更加注重社会公平问题的解决, 更加注重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夯实理财基础即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做大财政经济蛋糕。其基本点: 一是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 这是夯实理财基础的基础; 二是加快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 这是夯实理财基础的必由之路;三是加快“三农问题” 的解决, 以及西部开发和中部崛起等, 这是夯实理财基础的重点; 四是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这是夯实理财基础的关键。总之, 实现以人为本的、全面协调和谐可持续的又好又快的发展, 使理财走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 创新理财机制即实现理财制度、机制方面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因为制度是带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因此必须在根据科学判断发展形势、大势、走势及其趋势中, 与时俱进,建立健全起和谐财政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 这是极端重要的事情。创新理财机制, 主要是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机制, 社会总供求的自觉调控机制, 效率与公平的统筹兼顾机制, 和谐社会环境的确保机制, 促进经济增长的制度供给机制。总之,要在健全财政职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上下功夫。 完善理财政策即在贯彻、执行党的治国理财的路线方针政策中, 基于财政经济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实践发展需要, 形成并不断完善体系配套、结构合理、合力互促的科学政策。从本质上讲,财政政策是有重点、有兼顾、有取有舍、有调有控、有进有退、有紧有松等等特性的结构性政策。至于这种政策在形式类型上是扩张性的, 紧缩的, 还是中性的, 这要从宏观中观微观发展的结合, 特别是宏观上把握, 这要从国内国外发展的形势中特别是国内发展中把握。 至于戴什么帽子, 叫积极的、还是稳健的等等, 这要看决策者的智慧, 特别是政治上的智慧。完善理财政策, 主要是在生财政策、聚财政策、用财政策、节财政策和管财政策上加以修正和调整。当前的重点是要修正和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使中等收入者的比重不断得以扩大, 使过高收入者的比重特别是他们占有财富的比重得以缩小, 使低收入者的比重同样得以缩小, 使低收入者的收入尽快加以提高, 特别在就业方面、农民工待遇方面有所提高。要对垄断性公有性资源的部门、产业收入加以调控, 并加大对非法收入的惩罚和打击力度。 强化理财监督即对理财全过程的监督。主要包括决策监督, 特别对那些“一抓脑袋、二抽胸脯、三拍屁股” 的决策要加以抵制; 过程监督, 对分配过程特别是中间环节的监督; 结果监督, 对效果效绩的客观的实际的评价, 给假政绩者以严惩。理财监督的重点要求在反腐败、反浪费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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