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 |
释义 | 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创建于2010年11月12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韩国大使馆和在韩中国留学生会的带领和指导下的学生组织,吕爽任首届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主席(会长)。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旨在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精神,联系同学、深入同学、发动同学、引导同学,尽全力为同学服务。 简介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创建于2010年11月12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韩国大使馆和在韩中国留学生会的带领和指导下的学生组织。 会训为心态决定命运,行为决定结果,习惯成就人生。 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有5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文体部、网络信息部、学习部、生活部。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旨在发扬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精神,联系同学、深入同学、发动同学、引导同学。所有成员都应以为同学服务为已任,兢兢业业、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 会长致辞:艰苦不怕,就怕坚持不下来。我相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美好的明天正在等待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创造美好的明天。 会徽会徽是以中国史上最古老的一条龙为原型,选的是龙腾飞的瞬间这个形象 ,象征着这个刚新生的团队将像龙一样腾飞的越来越远。其次在龙腾飞的形象中,加入了F C C friendship (友谊) ,cooperation(合作), communication(交流)到设计中,表明着团队的核心精神,团结友爱,合作交流。 会长专栏会长专栏是由韩国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会长吕爽创办,2010年11月25日在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官方博客上正式创建。会长专栏是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的品牌专栏,也是各大高校没有的独有特色专栏,影响颇大。 会长专栏是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会长交流、对话全球学生会主席的栏目,其主要内容是关于如何开展、如何进行和如何迅速发展学生会等方面的重要对话。目前已有与全球10多位学生会主席进行了对话,交流。 会长专栏在对外宣传有着重要作用,正在走向国际化。 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是在韩中国留学生联合会和江原道留学生会指导帮助下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本会定名“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其英文名称为 “Gangneung,Wonju,Korea University,National Federation Of Students”。 第二条:本会承认《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在韩中国留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在韩中国留学生联合会,并参加其组织的活动。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增强江原道地区中国留学生学人间的联系并服务同学;广泛开展与韩国社会各界间的交往,加深相互了解,促进世界各国人民间的友谊;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而努力”。 第四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留学生联合会组织和会员坚决服从和维护广大中国留学生的意识与权力,并在指导教授和辅导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达到妥善解决问题的目的。 第二章 基本任务 第五条:在指导教授和辅导老师的指导帮助下,团结全体同学,认真学习,提高自身的精神修养和认知水平。 第六条:服务同学,矢志不渝。帮助解决中国留学生在韩留学期间遇到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以育人为中心,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开展学习、文化、体育等高层次、高水平的学生活动,加强校园素质教育建设,营造健康向上的成才氛围;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同学加强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培养锻炼并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使之成为适合社会需要的全面型人才。 第七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校内各部门做好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向校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协助改善现有的学习、生活和活动的不足事宜,关心并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第八条:密切联系各学生社团组织,在所及范围内协助社团组织做好校内各类学生组织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九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校内增进同学与教师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互相理解,促进安定团结,协助有关部门,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校外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组织及其他韩国院校的学生组织、社会各界及海内外友好协会及人士的联系、沟通和协作,为将我校建设成为新世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大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贡献力量。 第三章 会员 第十条:拥有本校学籍的在韩中国留学生,承认本章程者,除特别声明外,均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⒈ 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⒉ 可以参加留学生联合会的活动。 ⒊ 可以对留学生联合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咨询,实行民主监督。 ⒋ 可以提出退会。 第十二条:会员同时负有以下义务: ⒈ 遵守韩国政府所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留学生应该遵守的各项行为准则。 ⒉ 遵守各类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 ⒊ 遵守留学生联合会章程,执行留学生联合会决议,完成留学生联合会委托的任务。 ⒋ 维护留学生联合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留学生联合会内外的意见,做好留学生联合会组织建设工作。 ⒌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学习。 ⒍ 支持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 ⒎ 及时向本会提供有关中国留学生信息和资料。 ⒏ 支持和促进本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第四章 组织和职责 第一部分: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决议机构。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留学生联合会负责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⒈ 审议和批准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⒉ 讨论和决定留学生联合会的工作任务和奋斗目标。 ⒊ 修改和制定留学生联合会章程、条例及制度。 ⒋ 选举产生留学生联合会会长团成员。 ⒌ 决定留学生联合会干部职务的委任和撤销。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由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和江原道留学生会按有关规定民主选举产生。 第二部分:学生联合会 第十七条:留学生联合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学生代表大会行使其授予的职权,并对其负责。 第十八条:留学生联合会受学生代表大会的委托,行使以下职权: ⒈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大会的决议,决定留学生联合会的重大事务。 ⒉ 根据实际情况,负责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⒊ 选举产生留学生联合会会长、副会长。 ⒋ 选举聘任或解聘留学生联合会干事。 ⒌ 选举产生或免去留学生联合会各部负责人。 第十九条:留学生联合会每届任期两年,若学生代表大会会期有改变则任期也相应调整。 第二十条:每年10月份,留学生联合会纳新,纳入新一届学生联合会委员。 第二十一条:留学生联合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二人。 第二十二条:留学生联合会下设机构有办公室、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网络信息部。 第二十三条:留学生联合会各部设部长一名。 第二十四条:会长团由委员会的部分委员组成。 第二十五条:留学生联合会在任职期间,会长团成员由于特殊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工作,由会长团成员提议召开会长团会议,经表决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即行罢免留留学生联合会会长或其他会长团成员的职务的权利。罢免后,应由会长团会议讨论接任人选(原则上必须是现任会长团成员),并交由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产生新任留学生联合会会长。如各部长、副部长在任职期间不适合继续担任工作,将由会长团成员召开会议,选举新一任部长、副部长。 第二十六条:留学生联合会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七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不称职的干部,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干部职务。 第二十八条:严格考勤制度,无故旷会三次或在一学年有两门科目不合格者,劝其退出留学生联合会,视其情节轻重、直至撤消干部职务。 第二十九条:留学生联合会干部不执行留学生会任务,对工作不认真负责、谎报工作者,视其影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撤消干部职务。 第三十条:留学生联合会干部不得滥用职权、损公肥私。 第三十一条:留学生联合会干部工作表现优秀并取得优异成绩者,年终向江原道留学生会和在韩中国留学生会推荐优秀学生干部。 第六章 经费 第三十二条:经费主要来源 ⒈ 接受各友好团体、个人资助。 ⒉ 对外拉赞助。 第三十三条:经费管理及使用 ⒈ 本会经费设专人管理。 ⒉ 一切经费须经留学生联合会会长批准,方可使用。 ⒊ 经费用于本会各项活动。 ⒋ 留学生联合会会长每学期负责向留学生联合会通报一次经费使用情况并在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博客上公布。 ⒌ 本会会长团每学期期末,进行本学期结算和下学期预算。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修改权属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韩国国立江陵原州大学留学生联合会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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