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邯郸县粮食局 |
释义 | 邯郸县粮食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定购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粮油价格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粮油流通政策和制度;指导、深化粮油流通体制改革;研究拟定粮油流通和粮油储备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定购任务;贯彻落实国家粮油价格政策;指导监督粮食购销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敞开收购、顺价销售的粮食购销政策;保障军队、灾区、水库移民及缺粮地区粮油供应。 (三)负责全县粮油产、供、销总量平衡和品种调剂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政策性粮油调拨及划转;安排和落实各级政府下达的粮食进出口计划。 (四)完善县级粮食储备管理机制;管理省、市级粮油储备;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各级储备粮油的收购、储存、保管、轮换和抛售,实施对社会粮油流通的宏观调控。 (五)贯彻落实《粮食收购条例》和《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行使粮食管理的行政执法职能,监督检查有关粮食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指导本系统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县粮食市场秩序进行执法检查,平抑粮价、稳定市场。 (六)负责全县粮油批发市场建设的规划与布局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粮油批发市场管理政策和办法,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七)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并管理县级粮食风险基金;拟定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粮食系统粮油科技发展规划,推广新技术;指导全系统粮油工业、饲料工业等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为企业提供技术和市场信息,帮助企业引进资金和技术设备。 (九)负责全县粮油储存安全管理;检查、指导、落实国家粮油标准、粮油检验程序、制度和办法;指导、组织粮油管理人员和粮油储备管理专门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职称评定工作。 (十)负责全县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行业对外交流和合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发展粮油深加工、订单农业和多种经济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财务、会计、审计、法规制度;指导、监督全县粮食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粮食行业各类财务、审计、购销、调存统计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十二)负责全县粮食系统职工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党务工作、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以及纪律检查、行政监察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它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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