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珠区人民法院 |
释义 | 海珠区人民法院位于广州市中心城区,辖区面积90.45平方公里,辖区人口140多万人。 海珠区人民法院内设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调研科、监察室、政工办、司法警察大队、后勤服务中心等16个部门。现有干警194人。 海珠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方针,团结拼搏,开拓进取,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近年来,该院收结案数不断攀升,2003年至2007年10月,共新收各类案件86541件,审结和执结83903件。2000年、2002年连续两次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满意的好法院”称号。2003年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欣然为该院亲笔题字:“法重如山,清正守廉”八个大字。 目前,海珠区人民法院正在实施人才强院、制度强院、科技强院战略,新审判业务大楼亦正在兴建,相信不久的将来,该院将以更优秀的软硬件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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