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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
释义

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又称 “哈尔滨天鹅饭店重大火灾事故”,1985年4月19日凌晨,黑龙江省哈尔滨天鹅饭店发生的一次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包括6名外国人),7人受伤(包括4名外国人),大火波及21间客房,其中6间全部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25万余元。该事故由于涉及多国人员,受到了中外多方的关注。另外,该事故的发生为《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提供了重要经验

中文名: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

火灾地点:哈尔滨天鹅饭店

起火原因:酒后吸烟引燃床上被褥

火灾伤亡:10人死亡,7人受伤

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

事故经过

天鹅饭店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上,1979年8月16日破土动工,1980年因故暂停施工。1982年4月重新上马建造,1983年12月竣工。按原计划,饭店要到1984年7月才能正式营业,而有关领导则要求尽早开业。这样,在内部设备尚未配齐,有些消防设施也尚未安装的情况下,于1983年12月31日便匆促开始试营业了。

1985年4月18日,美国能源工程(东南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经理理查镕斯·安德里克和他的同事美国公民伍卓芬·温到祥由北京来到哈尔滨市与哈尔滨炼油厂洽谈业务,下榻于天鹅饭店,安德里克住在11楼1116号房间。当日21时30分左右,安德里克酒后回房,在床上吸烟进入睡乡。23时许,他突然被烟呛醒,竟径自离开房间,匆促跑下楼去,因他走出时打开了房间门,形成空气对流,以致火势很快从室内蔓延到室外,酿成了大火。

当时正值深夜,住宿在饭店的大部分旅客都已入睡,刚起火时,人们都未发觉。23时40分左右,住在1116房间对面的1123号房间的一位日本客人突然听到门外有异常响声,便打开房门察看,这时,走道里已是烟雾弥漫。这位日本人意识到失火,健一边设法逃生,一边敲打着其他客房的房门,人们发现起火后,即打电话报警,但由于通信线路不畅,至19日零点37分,消防部门才接到报警。消防部立印调集了5个中队、34辆消防车、125名指战员赶往火场,1时29分将火势控制住,2时14分把大火全部扑灭。这次大火使整个11层楼的26个房间有6间客房被全部烧毁,13个房间部分受损,受灾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走道上的吊顶大部分被烧毁,铝合金骨架脱落、裸露,其中1116号及其相邻客房受灾最重、吊顶均被烧穿,化纤地毯上堆积了掉下来的石膏板,隔墙被烧穿,床上的软垫被烧得只剩下钢丝弹簧,室内的家具,彩电等均被烧毁。

经验教训

要充分认识高层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天鹅饭店是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较高,看起来似乎火灾危险性较小。其实,高层建筑也存在很大的火灾危险。天鹅饭店的内部装饰、陈设多数是高分子材料,如塑料墙纸,化纤地毯等。电视机壳、沙发面料等也都是塑料、化纤织物。这些物质不仅容易起火,而且起火后还会产生大量有毒的烟雾,在这次火灾中,许多人被逼到室外,甚至跳楼,大多是忍受不了烟雾的熏呛。此外,高层建筑管道纵横,火势蔓延比较迅速。天鹅饭店内有14只各种管道竖井,烟雾沿着部分管道竖井,已扩散到7楼,若不是及时扑救,燃烧的范围还会扩大。高层建筑发生火灾人员疏散也比较困难,高层建筑大火,大都会造成众多的人员伤亡,天鹅饭店的悲剧又一次证明了这一点。

(2)高层建筑一定要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报警、灭火和疏散设施。天鹅饭店在消防设施不全,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就仓促营业,这是错误的。后来,虽然订购了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但还未来得及安装,就发生了这起大火。如果当初能及早安装这些设备,那么就可能及时发现火警,及时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天鹅饭店按照原来设计,虽有消防给水系统,但在这次火灾中却因故未能发挥作用,其教训也是深刻的,整个大楼不仅装有80毫米消防水管,而且每层楼面两侧各有两个直径为50毫米的室内消火栓,屋顶上则没有生活、消防合用的水箱2只,每只容积均为48立方米,室外还设有独立的消防泵房,有蓄水量为200立方米的水池一只,但是,由于部分水管漏水待修。屋顶水箱下水管的总阀门已被关闭。因此,当时整个大楼的室内消火栓均无水,而消防泵房和水池又在主楼的50米以外,发生火灾后停电,以致所有这些设施均未起作用。并且,该地区附近也无市政消防给水系统,因而,消防车不得不从1公里外长距离运水,大大削弱了第一线的灭火力量。当时到场的消防车虽有34辆,但由于供水跟不上,仅仅出了4支水枪。加上这大楼也无水泵接合器,也就无从向室内消防管网输水,这些,都给施救工作带来了困难。

天鹅饭店的主楼梯为普遍敝开式,发生火灾后,烟雾很快涌入,以致无法通过楼梯疏散人员,而电梯只有一路电源,起火后,电源中断,也就失去作用,设在南端的安全疏散楼梯,为了保卫上的需要,装了铁门,加上门锁。不仅如此,在其走道内还堆放了杂物,成了小仓库。发生火灾时,人们无法从这里逃生,因无疏散指示标志,起火后,走道内烟雾弥漫,能见度很差,也给人们流散增加了困难。由此可见,为了便于人们疏散,高层建筑设置防烟楼梯,消防专用电梯和两路电源或备用电源,以及灯光流散标志都是很有必要的。

(3)高层建筑一定要注意防火分隔,以阻止火势的蔓延。天鹅饭店由于空调、保温等需要,全部采用吊平顶结构,而走廓吊顶上方与房间内吊顶上方均无防火分隔措施,这样,尽管在吊顶以下有防火分隔,而吊顶内部却是连成一片的。大火烧穿吊顶后,火焰迅速沿着空调送风系统向各个房间蔓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波及到11层楼的大部分房间。这座建筑内还有14个管道竖井,每隔二层在穿过楼板处用混凝土填塞以进行分隔。但这些穿过楼板的管道外的保温材料却采用可燃的聚苯乙烯。管道井的门也是可燃的木屑板。起火后,很快将管道井的门烧毁,火势又沿着管道外的保温材料向下蔓延。结果,除第11层楼的管道并大部分烧毁外,7~10层接近主楼梯两侧的2个管道井也被烧毁,成了火势蔓延的另一途径。 按照有关规定,有吊顶的房屋结构,在将防火分隔墙砌至梁或板的底部,而不可在吊平顶以上部分留下空隙,管道穿过楼板时,一定要用非燃烧材料紧密填塞,管道外的保温、隔热材料应采用耐火性能好的材料,管理井的门也应采用不燃材料,以阻止火势从这些地方蔓延。

(4)高层建筑周围应设环形车道,控制建造与主楼相连的“裙房”。主楼底部至少有 一个长边或1/3的周边长度,不应布置与其相连的高度在5米以上,进深在4米以上的附 属建筑。而天鹅饭店周围虽然比较空旷,但却无环形车道。紧贴主楼的东、南、西三个方向(东、西向为长边)都建造了与主楼相连的“裙房”作为主楼的附属建筑。因此,发生火灾时,给消防车辆调度、停靠,增加了因难。有“裙房”的地方,云梯车就无法停靠主楼登高救人。

天鹅饭店在设计建造时,我国《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尚未颁布,当然不能过 于苛求,但今后建造高层建筑时,应从这次事故中吸取必要的教训。

(5)高层建筑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天鹅饭店当时在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不够,制度上也有不少漏洞。饭店虽有义务消防组织,但只是白天有人,11楼楼层服务员在当天23时许擅自离开值班室,到楼下吃饭,然后又去与别人闲 聊,因而11楼起火时,未能及时发现,也就谈不上引导旅客疏散,当天在饭店担任总值班的保卫科副科长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与他人喝酒跳舞,当火灾发生时,也未采取有效措施,延误了救火时机。

事故处理

省纪委处理

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1985年8月作出决定,给予在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事故中有责任的人员处理如下:

(一)省旅游局党组对饭店发生的特大火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要认真整顿领导班子,改进作风,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二)天鹅饭店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严重失职,对这场特大火灾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为 了严肃党纪,教育广大干部,决定撤销杨学文同志饭店党总支副书记和经理职务;给予副经理刘玉山行政降职处分,由副处级降为正科级;撤销王沐非同志党总支书记职务;分别给予副经理马学武、吴文治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给予代办公室主任、保卫科长刘永才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在这场火灾中玩忽职守的饭店保卫科副科长姜国云开除党籍处分,撤销其副科长职务。

法院判处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8月13日依法判处在天鹅饭店4月19目失火事故中犯有失火罪的理查德·斯·安德里克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以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8月12日依法判处在天鹅饭店4月19日失火事故中犯有玩忽职守罪的姜国云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顾苏拘役3个月。

姜国云,男,56岁,是天鹅饭店保卫科副科长,并负责饭店的防火工作,4月18日5时至19日早8时,他是饭店总值班。这期间他违反《值班守则》,没有履行饭店总值班的职责,与他人喝酒跳舞,以致未能发现11层楼值班员擅自脱岗。当饭店发生火灾时,他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延误了灭火战机,对这场火灾造成严重后果,他负有重要责任。

顾苏,男,19岁。是天鹅饭店11层楼客房部服务员。4月18日下午5时至19日早时,他是饭店11层的楼层值班员,值班时,他违反饭店客房部《员工守则》,于4月18日晚11时许,擅自脱离值班室,4月19日零时左右,当11层楼发生火警,他闻讯赶到时,火已成灾。

姜国云、顾苏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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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