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寿祥和定期保险 |
释义 | 险种特色: 多一份保险,自己安心,家人放心 低费率,高保障 保险期间选择多样,投保范围广 拥有减额交清,可转换权益 人生风险最大时,投入最大的保障 提供高额的保障,适合人生高消费阶段 投保范围 凡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开始 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合同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年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但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和年交,年交保险费的交费期间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投保示例 30岁的先生作为被保险人投保祥和定期保险100万元 每年交费:2510元 交费期:20年 保险期:20年 保险责任:被保险人20年内身故,本公司给付保险金100万元,本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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