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民党陆军暨绥靖部队签署和平起义协议遗址 |
释义 | 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普安县盘水镇劳动街中段东侧,即县城劳动街,四周均为城镇居民居住房屋。遗址为穿斗式木结构四合院建筑,占地面积228平方米,1990年5月列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贵阳解放后,二野司令员刘伯承、政治委员邓小平于11月21日向川、康、云、贵四省的国民党军政人员发出四项忠告,对争取国民党部队起义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中共贵州地下组织和滇桂黔边区罗盘地委通过各种渠道,对国民党部队广泛开展争取工作,贵州的一些知名爱国人士也利用自己的影响劝说国民党部队将领,弃暗投明,归向人民。 经过努力和争取,12月7日,张涛在普安率部1万余人起义,并领衔由团长以上军官联名签发了第八十九军起义通电。 11月底,十九兵团副司令王伯勋到盘县,闻谷正伦、韩文焕为保命已逃走,遂与兴仁专员谭本良共同商议联合行动。二人来到普安,会见了八十九军军长张涛,三人很快达成起义协定,并分别邀约四十九军军长王景渊、二四九师师长陈永思、黔西北绥靖司令兼二七一师师长刘鹤鸣、二七二师师长余启佑来到普安。于12月10日,谭本良与王伯勋、张涛会商,提议由王伯勋以十九兵团副司令的名义领衔,王景渊、陈永思、谭本良、刘鹤鸣、余启佑共同签署起义通电。由于张涛已领衔八十九军发了起义通电,不再签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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