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拟订电视剧、广播剧创作、生产、审查、发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电视剧产业发展规划。
(二)负责国产电视剧、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备案公示,指导、监管电视剧的生产制作。
(三)负责总局电视剧审查委员会及复审委员会、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影视创作领导小组电视剧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
(四)发放和吊销国产电视剧的发行许可证。
(五)指导、调控全国电视剧播出工作。
(六)完成总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职责,电视剧管理司设3个处(室):办公室、规划管理处、审查管理处。
司 长:李京盛
副司长:王卫平、宋鲁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