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贵阳市信访局 |
释义 | 工作职能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委厅字〔2004〕58号)精神,其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省委、省政府领导和省信访局及省委、省政府各部门批办、转办重要信访事宜的立案和督办。 2、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反映的重要问题。 3、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办理落实情况;向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交办信访事项,检查督促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处理重大信访问题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参与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或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5、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到京上访、到省、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检查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的信访工作。 6、指导全市信访业务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市信访形势和特点,开展综合预测研究,提出制定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建议;编报重要信访信息;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组织开展信访宣传工作;组织信访理论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编辑、印发信访宣传资料。 8、指导全市信访工作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筑委厅字〔2004〕58号)和贵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信访局内设机构等事项的批复》(筑编发〔2005〕45号)精神,市信访局内设的职能处名称和主要职责如下: 1、综合处 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统计、机要、保密、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综合分析信访动态和信息,组织起草有关文件和法规;负责信访宣传工作,编辑信访宣传资料;负责局机关信访工作目标管理;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和信访工作经验交流;负责局机关人事、党群和后勤工作。 2、督查处 负责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的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催办和督办;组织有关信访案件的督查;参与协调跨市(区、县)的重要信访案件;综合分析重要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重要信访案件的调查研究工作。 3、来访接待处 负责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受理、处理信访事项,收集上报人民建议和群众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及时分析提供重要信息;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有关突发事件;提出向区(市、县)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通报、交办重要信访事项的建议;督办重要来访案件;协调处理赴京、省上访和接待群众来访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及重要信访事项;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工作。 4、办信处 负责处理群众给市委、市政府领导来信(含电子信箱)和中央、省、国家机关及报刊转办的群众来信,向区(市、县)和市直各部门、单位交办有关信访事项。 地址贵阳市金阳新区市级行政中心市政府办公大楼C区三楼3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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