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市工商局番禺分局 |
释义 | 一、基本情况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番禺分局(简称市工商局番禺分局),是广州市工商局的派出机构,为处级行政单位,位于番禺区市桥兴泰路59号。管辖面积786.15平方公里,辖区内共有9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内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责任,组织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件应对处置和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六)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直销企业、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协调打击传销联合行动。 (七)协助开展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组织查处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八)负责依法监督管理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九)依法实施辖区内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十)监督管理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行为。 (十一)组织管理商标和特殊标志,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商标代理活动。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组织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三)负责协调辖区内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工作,负责组织牲畜屠宰和肉品流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承办市工商局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机构情况至2011年2月28日止,在编在职人员有374人,其中处级干部8人,科级及以下368人。内设科室16个、工商所21个、经检大队1个、事业单位5个。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