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
释义 | 机构简介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位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目的,非盈利的公益性科技事业服务机构,主要任务是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及综合性服务。中心有一万多平方米的企业孵化大楼,完整的通讯、电力和自来水供应系统,四周有众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北靠地铁出口和天河火车站,南靠珠江、广深大道,交通十分方便。 孵化领域微电子和电子信息技术 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能源和环保技术 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流程技术 生物工程技术 国家、省、市科技局认定的其他领域的高新技术 服务内容为进驻创业中心的国内外科技企业的成立代办各种报批手续; 为企业研究开发产品提供研究开发、办公场地、通信设备; 为科技企业创立提供“种子”资金;向金融、投资机构推荐项目和企业; 为科技企业开发产品联系科技贷款担保机构,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为科技企业提供技术与市场信息、政策与法律等咨询; 为科技企业提供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 为科技企业提供技术与产品交流交易展览场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为科技企业技术创新代办各种科技项目立项申报手续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手续; 为科技企业代办技术资产等评估,代办各类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申报; 凡列入国家、省和市级火炬计划项目,可协助申办税收减免事宜。 优惠政策凡进驻创业服务中心接受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广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2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凡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全部返还孵化企业。 凡孵化企业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第一次销售之日起2年内,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90%返还孵化企业。 根据创业者的意愿,经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以参股、合资等形式向孵化企业提供“种子”资金或科技贷款风险担保的融资服务,参股资金不超过孵化企业注册资金的50%。 对持有高新技术项目或成果新办的孵化企业,经双方同意,可免交三年房租,其中后两年房租折作创业服务中心股金占进驻企业原股东认缴出自的份额。 凡具有博士以上学位,自带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或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企业,给予一定的房租优惠。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