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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广西生态学院电子商务协会
释义

电 子 商 务 协 会 章 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本协会名称为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协会,简称电商协会;英文名称为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英文缩写为ECA.

第二条: 社团性质:本协会是由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和学生自发组织的非商业性的学术团体。不参与政治、宗教活动。

第三条: 社团宗旨:以“创特色、求真知、共发展”为基础,宣传电子商务知识,增强电子商务意识,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培养同学之间的团队精神,整合我校现有资源,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开拓我校同学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现代校园电子商务新理念、打造全新的校园网络平台;将本协会办成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的学生社团。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学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的学习指导和业务监督。

业务范围

第五条: 研究本校、柳州市、各大高校以及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探讨信息产业和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划,向学校、企业有关部门提出有关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和建议; 协助和推进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专业的发展和完善。

第六条: 密切联系和依托学院相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的咨询服务。定期召开电子商务学术研讨会,通知会员参加,邀请与电子商务专业相关的老师讲解、阐述、答疑;

第七条: 广泛开展电子商务的技术、学术交流;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技能培训,开展行业的调查研究、交流管理经验。

第八条: 积极开发信息资源,编辑和出版电子媒体,宣传和推介优秀会员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

第九条: 加强学院间交流、合作、考察,开展产品展销、技术交流活动。

第十条: 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实践中出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有关电子商务产品、认证及质量监督活动,热诚为大众服务。

第十一条: 根据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有关的活动,接受学院和社联委托进行的活动。积极开展有益于电子商务发展的其他活动。

第十二条:不定期的组织会员开展相关实践经验交流会。

第十三条: 发展并维护好协会的网站。

第三章 会员

第十四条:入会条件

具有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承认并遵守本协会的章程;对电子商务有浓厚的兴趣;自愿提出申请加入;按需交纳会费;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第十五条:入会程序

(一) 提交入会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会员接到批准入会通知后,按需交纳会费;

(四) 由电子商务协会文秘部办理具体入会手续;

(五) 颁发会牌及会员证书。

第十六条:会员的权利.

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出席会员大会, 参加会员的活动;年度末评选优秀会员,颁发荣誉证书;对协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退会自由,提交申请书。(会员在清理完所有事务关系后可以自由退会)

第十七条:会员的义务.

遵守本章程;以主人翁的意识支持、关心、发展协会;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承担并完成协会委托的工作;及时提供协会需要的信息和资料;积极向协会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八条:会牌管理

凡正式加入本协会,由协会颁发会牌.会员每次活动或会议必须佩戴会牌参加,会员不得将会牌转借给他人,一旦遗失需向会长申请补办手续,会员退会后会牌回收。

组织制度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每年必须召开一次,如果认为有必要提前或延期举行,须经理事会理事三分之二通过方可。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修改章程则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第二十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决定须经到会理事过半数通过。并且每学期须召开两次。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指导老师或会长认为有必要可提前、延期或临时召开理事会。

第二十一条: 部长级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由会长主持;部门扩大会议,其中包括副部长、干事。为每月开一次,由会长主持;部门内部会议,具体根据部门负责人决定,报协会文秘部。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第二十二条: 根据协会活动需要,可临时召开以上会议。

第二十三条: 以上会议需由学习部考勤,其结果作为会干考核。对情况严重的会干考核资料存入会员档案或警告。如情况特别严重报理事会,撤消其会干资格,或开除其会员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各种会议由文秘部负责通知、组织、会议记录。学习部进行会议签到。(注:每次开会必须到学习部处签到;不得中途退出。如有重要事应向学习部签到处或有关负责人说明)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实行民主制,做到有贡献者大胆引用,无为者坚决罢免。最大限度调动会员的积极性。

第五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六条:协会由: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文秘部、学习部、外联部、宣传部、策划部、会员组成。

第二十七条:会长及各部部长候选人,通过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再由指导老师指认,通过试用期,方可转正为正式理事负责人。

第二十八条: 职责分配

(一)指导老师:指导协会开展开展工作,选认会长一名,副会长两名和若干部门理事。

(二)协会会长职权:

召集召开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负责,对外代表电子商务协会;为协会各机构的负责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领导全体会员及办事机构开展工作。具体执行会员大会、理事会的决议、决定;批准十元上以的会费使用;参加由学院或团委等学校机构召开的会议。

(三)副会长:副会长辅助会长开展工作,跟踪各个部门的工作进程,确保工作顺利完成,负责协会网站的管理工作。

(四)秘书长:负责会内事务,掌管协会印章;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学习部:协助会长抓制度建设与及协会内部各种会议、活动的考勤;组织会员学习相关电子商务知识,负责协会与师生之间的客户关系的维持。

(六)文秘部:做好每次会议活动的记录.,负责协会的撰稿。日常文件起草、档案保管与存档;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负责、管理会员注册资料。

(七)网络部:协会的主要技术人员,提供各种技术服务,负责协会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更新。

(八)外联部:负责协会与校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争取各种合作机会对外联系各种业务,维护活动现场的秩序。致力于扩大协会的对外影响及交流。

(九)策划部:协会的形象设计,策划各种活动的流程,使活动有序进行。

(十)宣传部:协会海报和横幅的制作、宣传,做好协会门面形象的设计等。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九条:协会经费来源

(一) 会员交纳的会员费;

(二) 学校及学院部门拨款或资助;

(三) 外联拉的赞助

(四) 校内外团体、单位及个人的资助;

(五) 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或服务收入;

(六) 其它正当收入。

第三十条: 经费开支及管理办法

(一) 协会的经费由会长统一调度,并由文秘部部长监督作好帐目的记录工作,及时向会员公布使用情况,做到帐目清楚;

(二) 经费的使用必须以协会利益为核心,使用前应事先文秘书处申请,经会长同意方可使用;

(三) 协会计划内经费在工作计划中注明,计划外经费在具体活动计划中注明。若取消活动,必须返回全部申请金额;

(四) 协会文秘部对经费、帐目进行管理,随时待查;

(五) 本协会经费或存折由秘书长保存和管理;

(六) 所有报销费用应有单据作证明,并在单据后签上经手人的姓名,报会长审批方可报销;

(七) 在每一次大型活动后,文秘部必须汇报经费使用的详细情况。学期结束前,文秘部统计并向协会以书面形式公布;

(八) 本协会经费,只能用于本协会活动和日常开支,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

第七章 纪律

第三十一条 协会纪律

(一) 本协会处分分为警告,留会察看,除名三种;

(二) 因故不能参加本协会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应事先向有关部门书面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

(三) 凡未经协会有关部门同意请假,不对加协会各项活动或会议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

(四) 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未经允许随便讲话或做与活动会议无关的事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协会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并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

(五) 携带非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或会议,经教育未及时改正的,做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作留会察看、甚至除名。并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

(六) 对败坏协会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协会章程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做除名处理,并上报学院记入人个档案;

(七) 对不按时办理学期的会员登记、注册手续或交纳会员费的会员,协会有权对其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

考核、激励

第三十二条: 协会的各项比赛,活动可设立物质、精神奖励政策,但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获得奖励的会员,根据情况可考虑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十三条: 协会年终评选一次优秀部长,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并可享受相关加分政策,评选采用会长、副会长确定名额,再进行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部长,副部长,可考虑评选优秀部长:

(一)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协会章程的;

(二)协会的发展有卓越贡献的;

(三)以本协会会员的名誉在国家权威报刊发表学术性文章的,为协会争得荣誉的。

第三十五条: 凡属于一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评选为优秀部长:

(一) 不认真写好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记录和参加协会各项活动的;

(二) 工作不负责,阻碍协会正常动转或发展的;

(三) 违反协会章程或被协会处分的。

第三十六条:协会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会员,上报学院,记入个人档案,并享受相关加分政策,评选由各部推荐名单,经指导老师、会长、副会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全体会员民主选举后产生;

第三十七条: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考虑评选优秀会员:

(一) 积极认真地参加协会活动,会议的;

(二) 为协会的发展献计献策,且确实起积极因素作用的;

(三) 对协会发展有其它杰出贡献的。

第三十八条 凡有违反协会章程行为的会员,一律不能被评选为该年度优秀会员。

第九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九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条: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一条: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面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三条:本协会终止后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十章 附责

第四十四条:会员必须服从并完成协会安排,如有违反必考虑强制退会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广西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协会制订并负责解释、推行实施。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自三分之二会员核准,并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电子商务协会常务理事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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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4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