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市规划建设某些专题公布的一系列引导性政策和技术要求,针对不同时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内各地城镇的发展动态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规划热点而制定,是在遵循现行规划法规的基础上对有关城市规划政策和技术的强调、深化和补充。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的制定注意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并与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相衔接,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既注重系统性和时效性,更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力求为引导广东省城市发展建设和规划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在为省内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引导的同时,也为规划设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是各地编制和实施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必须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指引要求。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编制、审批和修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从广东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际出发,由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提出编制意向;
2、经专家论证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定同意立项;
3、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乡规划处主持编制,并广泛征求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意见;
4、组织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
5、由广东省建设厅发布施行;
6、根据需要对指引进行检讨,并按上述程序进行修改。
01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指引
02村镇规划指引
03区域绿地规划指引
04环城绿带规划指引
05中心镇规划指引
07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指引
08信息公开指引
08城市规划委员会指引
09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