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东三忠 |
释义 | “广东三忠”系指南明永历朝兵科给事中陈邦彦、崇祯朝罢官归里之大学士陈子壮和南明隆武朝监军御史张家玉。顺治四年(1647)二月,在广东各路抗清义师风起的大好形势下,张家玉到广东,亲率农民军攻克东莞、新安,陈子壮约会花山农民军起兵于南海县的九江村,陈邦彦会合农民军首领余龙起兵于高明。当时清将李成栋尽其精锐,直追永历帝于桂林,而总督佟养甲留守的广州兵少将微,城内空虚。陈邦彦认为这正是明军图谋收复广州的良机,于是与陈子壮、张家玉等约定本年的七月初七日举火为号,同时攻城。不料,陈子壮却提前两天到达广州,一举攻克了西郭炮台。佟养甲大惊,一方面亲自守城,迅速清除了城内的接应者;另一方面急调李成栋回援。陈子壮见事机败露,遽然撤军,退守高明;后至的陈邦彦见状也只得奔三水,并于八月攻占了清远。八月二十日,清军攻占了高明,陈子壮被执不屈,为佟养甲所杀。九月,清军攻入清远,陈邦彦被俘,月底被害。十月初十日,张家玉在广东增城战败自杀,南明在广东兵力几乎丧尽。 清定绿营兵月饷。 顺治四年(1647)八月二十八日,清廷制定了绿营兵月饷:每名每月凡有马战兵二两,无马战兵一两五钱,守兵一两。不久又规定,不论战守之马步兵,每名每月均加给米一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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