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伯麦 |
释义 | 詹姆斯·约翰·戈登·伯麦(James John Gordon Bremer,1786年9月26日-1850年2月14日),又译庇林麦、卑林马、宝马,英国海军将领,巴斯勋章及教皇党勋章获得者。 曾参加拿破仑战争、第一次英缅战争、第一次鸦片战争。在中国时曾两度担任英军总司令,曾在中文公告中自称“军师统帅水师总兵官伯麦” 简介伯麦。(1768—1850)英国人。1768年生。1792年入朴次茅斯皇家海军学校。1816年升舰长。1839年任英国在印度方面海军司令。1840年4月率英国舰队进攻中国。6月抵香港。11月,任分遣队司令,第l任驻港英军司令。1841年1月26日,率英国官兵在香港登陆,举行升旗仪式,宣布正式占领香港,并以英国远东舰队支队司令的名义同义律联名对香港居民发布布告。8月,其职为巴尔克所代。后封爵士。死于1850年。 人物生平在为期两年的鸦片战争中,英国侵华军海陆军统帅除懿律(Charles Elliott)外,尚有三个主要的头目,这即是:伯麦、郭富(Hugh Gough)和巴加(William Parker)。 伯麦(James John Gorden Bremer,1768—1850),出身于一个英国海军军官家庭。1792年进入朴次茅斯皇家海军学校学习,1802年毕业后参加海军,至1816年升为舰长。鸦片战争爆发前夕的1839年开始担任英国在印度方面的海军司令。1840年2月英国政府决定发动对华侵略战争后,他于6月以海军准将军衔奉命统率英国舰队自印度大举来华,当月21日,抵达澳门,即与义律会晤商谈有关侵华战争问题,次日宣布自6月28日起封锁广州港和珠江口。当时这支舰队拥有军舰十六艘,载炮五百四十门,武装轮船四艘,运兵舰一艘,运输舰二十七艘,舰上载有各兵种陆军四千人,他与布尔利上校分别指挥海陆军①,是仅次于懿律的英国侵华军事主要头目。到这年11月,懿律辞去侵华军总司令回国后,他接任总司令职,一直到1841年8月。因此在中国方面当时的一些有关记载中都提到他,是一个颇为有名的英国侵华军事统帅。 相关事件1841年2月25日,由于琦善对英妥协的卖国政策,致使大角、沙角炮台的失陷和虎门要塞的危在旦夕,广东巡抚怡良在林则徐的暗中支持和多次催促下所颁布命令悬赏缉拿他和义律、马儒翰三人的赏格中,数额都相等:生擒每各五万银元,献出首级为每颗三万银元②。有的记载还误传三元里人民在5月31日(四月初十日)有名的抗英斗争中击杀了他③。由此说明伯麦在侵华战争中的地位。 1840年6月伯麦于宣布封锁广州后,6月30日即按英国政府规定的进军路线和作战计划,随懿律和义律,率舰启程北上,7月2日抵达厦门,企图将英外相巴麦尊的函件通过守军投递给清政府,遭到拒绝后双方发生战斗。7月4日他先期率舰到浙江定海,在清政府统治异常腐败和沿海军备极度空虚的情况下,没有经过什么战斗于7月5日就攻陷定海④。在伯麦的指挥下,英军在侵占定海后大肆屠杀抢劫,随后又以主力北上,沿途封锁宁波和长江口,于8月6日到达大沽口,威逼清政府。在琦善接受他们所投递的巴麦尊致中国政府的函件答应惩办林、邓并到广州继续谈判后,伯麦率英舰于9月15日离开大沽口南下,28日抵达定海。 1840年11月,懿律和伊里布议定浙江停战协定。由于英军在定海不少人染患流行性传染病,死亡人数众多而被迫撤出定海。此时由于懿律的退职,伯麦继任英国侵华军海陆军总司令,常驻广州沿海。1841年1月20日(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义律单方宣布《穿鼻草约》的内容,伯麦随即于1月26日派兵非法占领香港,并于1月30日(道光)二十一年正月初八日)正式照会中国水师大鹏协副将赖恩爵,宣称义律与琦善已议定“将香港等处全岛地方让给英国掌管,已有文据在案”,要求赖恩爵速将该岛各处所有中国官兵撤走,“四向洋面,不准兵役稍行阻止,……”⑤等等。2月1日,他又与义律联衔在香港贴出告示,重申香港岛已归英国所有,要该岛居民“恭顺乐服”,驯从英国的殖民统治⑥。 1841年3月,伯麦被英国政府任命为侵华公使之一。4月间他回到印度加尔各答,至6月18日返回香港⑦,在此期间发生了著名的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伯麦因不在,没有参加5月间英舰进入省河围攻广州城的行动,更未参加5月30日三元里之仗。 1841年8月间,英国新任特命全权公使兼商务总监督璞鼎查偕同新任英侵华军总司令兼海军司令的巴加海军少将抵达香港分别接替义律和他的职务,他便与义律于8月24日赴印度孟买然后回国。 伯麦回国后英政府因他侵华有功,由女王赐他以爵士的封号。 其他信息英国侵华部署与清政府的海防战备 英国政府作出发动侵华战争的决定之后,即着手组织远征军。至1840年初,这支侵略军基本组成。海军舰队以驻印度海军司令伯麦为司令,由十六艘军舰、四艘武装轮船和二十余艘运输船组成。这十六艘军舰中,三艘来自英国本土,三艘来自开普敦,五艘来自印度,另五艘已先期在中国海面活动。侵华陆军共四千名,其中包括从锡兰(今斯里兰卡)抽调的英军第18团,从印度加尔各答抽调的英军第26团和第49团,此外,还抽调了一个印度混合营和两个炮兵连、两个工兵连。所有陆军由布尔利上校统率。战争过程中,侵华英军以印度为主要基地,英国驻印度总督奥克兰受命筹组陆军,并对海军的行动予以合作。 1840年2月,英国政府对懿律和义律下达了作战训令,给侵华远征军规定了如下任务和实施步骤:(一)到达广东海面后,立即封锁珠江口,扣留一切中国船只。由于广州距北京太远,所以不在那里进行任何陆上的军事行动。(二)封锁珠江口之后,立即北上,切断台湾和厦门之间的运输,封锁钱塘江口、长江口和黄河口,占领舟山群岛中最适于作司令站以便长期占领的岛屿,并扣留一切中国船只。(三)前往北直隶湾(即渤海湾),递送《巴麦尊子爵致中国皇帝钦命宰相书》,以武力为后盾,与清政府进行谈判,逼迫它接受英国政府提出的关于道歉、赔款、割地、通商等要求。(四)如果清政府拒绝谈判,或者谈判决裂,海军司令就应该根据他所指挥的兵力,采取最有效的办法进行更加活跃的敌对行动。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派一支兵力进入黄河,在黄河与运河的交叉点切断南北诸省的交通;或派一支兵力进至长江与运河的交叉点,掳走那里的船只与货物;如果认为兵力足够,还可以占领厦门。训令指出:“给海军司令留有最充分的自行决断的余地,以便他根据他自己的判断,用最有效的办法进行他的敌对行动;在这样情况下,如果中国政府拒绝满足我们或中止谈判,或迫使陛下全权代表中止谈判,那么海军司令的敌对行动就不该停止,也不中断,一直等到中国全权代表签下足称满意的协定,并由皇帝诏准该协定的时候为止。”训令还给全权代表“保留广阔的自行决断的余地”。 百度百科中的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本词条对我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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