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组织参加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中“校长课程能力建设”培训的通知 |
释义 | 甘课改办﹝2010﹞14号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为了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校长课程建设能力,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全省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中 “校长课程能力建设”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你们,请你们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参训人员:全省各普通高中(包括完全中学、民办高中、厂矿中学)分管教学的校长,每校限1人。 培训时间:2010年7月16日-20日。 报到时间:7月15日全天。 报到地点:兰州市友谊宾馆嘉宾楼一楼大厅。 相关费用: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由各学校承担,其他相关培训费由省教育厅承担。 注意事项:要注意人身安全,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服从培训组织单位的管理,不得带家属参加培训;按时参加学习、按要求完成作业,经过严格考核后,对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并记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对培训结果通报到各市州。 联系人:西北师大教育学院 胡 勇 电 话:略 附件: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中“校长课程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附件:2010年甘肃省普通高中“校长课程能力建设”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贯彻落实《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的精神,提高我省普通高中校长理解与实施新课程的专业水平,提升其新课程领导能力。 (一)使普通高中校长更好地理解高中新课程的理念、结构和特点,转变观念,提高整体把握新课程的能力。 (二)准确把握模块教学、校本课程开发、选课制度建设、学分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的要求与特点,提升领导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三)了解新课程实施对学校课程管理带来的挑战,研讨应对策略。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校长课程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的要求,本次培训的对象为甘肃省463所普通高中分管教学的校长,每校1人。培训人数为463人。 三、培训时间及报到地点培训时间:2010年7月15日全天报到,7月16日-20日培训。 报到地点:兰州市友谊宾馆嘉宾楼。 四、培训内容按照培训目标的要求,结合前期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省份的经验,本次培训内容设以下10个专题。 专题一,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解析。 专题二,模块教学的实施与教学评价。 专题三,选课制度的建设与学分管理。 专题四,学生选课指导与学校课程安排。 专题五,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专题六,校本选修课程的开发与实施。 专题七,校本教研的变革与教师专业发展。 专题八,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专题九,新课程实施与学校管理变革。 专题十,学校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制度设计与实施策略。 五、培训方式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专题学习与专家报告相结合、现场教学与经验介绍相结合的方式。 六、师资的聘请与配备按照国家级培训的标准,聘请与配备师资。在依托西北师大培训力量的基础上,拟聘请以下几方面的师资: 教育部专家、北京市教科院的研究人员、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区的优秀高中校长。 七、考核评价依据学员平时出勤、课堂参与程度、培训日志、教学经验与案例展示、培训总结和后续学习设计等方面的信息,由授课教师代表、班主任、学员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对每位学员做出最终考核结果,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并通报各市州。 八、组织保障(一)管理保障。为保证此次培训活动扎实有效进行,西北师范大学成立“甘肃省普通高中骨干教师和校长新课程培训”领导小组,协调校内各种培训资源。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 王利民 西北师范大学校长 副组长: 王嘉毅 西北师范大学副校长 李瑾瑜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院长 组 员: 吕世虎 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副院长 石义堂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 杨旭东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分党委书记 孙建安 西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 李万红 西北师范大学财务处处长 王洛立 西北师范大学武保处处长 赵民运 西北师范大学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胡 勇 西北师范大学教师培训学院 办公室主任 西北师大以丰富的培训组织管理经验,完整、详细、科学的培训管理制度,高效的培训团队运作机制,为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业保障。为了确保此次培训活动的质量,建立了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富有经验的培训专家团队。特别是聘请国内有影响的教育部专家、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区的研究人员和优秀高中校长参与培训。培训团队的校长基本上都是西北师范大学组织的高中新课程培训现场学习学校的校长,这些学校在新课程实施中都有自己的特色。 (三)后勤保障。西北师大为此次培训提供教学场地、医疗服务、安全保障。西北师大教育学院(教师培训学院)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培训项目的各种日常事务。 (四)经费保障。省教育厅对本次培训项目提供专项经费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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