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关于对赤水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
释义 | 杨槐、柯珺、廖朝林、袁世建、袁品中委员: 您们提出的《加强通村公路建设管理,保障农村竹原料运输》的提案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市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通村公路至2003年开始大规模建设以来到现在已有1300余公里,但由于我市特殊的地形地貌、投资和管理等多种原因,造成已建成的通村公路确实存在技术标准低、抗水毁能力差、存在安全隐患。你们的建议很好,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一定认真采纳你们的建议。现将我市通村公路实施情况简要介绍如下: 1、进一步完善通村公路规划 以不通公路的行政小村为单位,以完善路网结构重点,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保障竹原料运输为目标,依靠乡镇和村组干部支持配合,在今年底完成规划任务; 2、严格项目管理 一是严格按规划实施: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安排建设计划,一律不准开工建设,以彻底扭转过去那种只要群众愿意就由其自行组织开工修路的无政府状态,使通村公路建设在政府监管下有序进行;二是以交通局为项目业主,强化监管,确保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和资金土地合理有效运用。以前,我市通村公路建设主要由项目乡镇、受益行政村、组为业主组织实施,这种形式充分调动和发挥了乡镇和村组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但在资金运用和标准质量保障上存在一些问题。为此,遵义市政府已明确,从今年开始,统一以交通局为业主组织实施通村公路建设,由项目乡镇受益行政村负责土地调整和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三是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督、业主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群众参与”的质量保障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主要指标的检查,加大巡查和检测频率,加强监管整改力度,做到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不准投入使用。 3、积极对接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对通村主干线公路的维修改造和路面硬化的进程。 “十一五”期间,国家对西部通村公路支持的重点是实施“通达工程”,凡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都要求通公路。通过努力,国家交通部已同意按小村数安排遵义通村公路建设项目,通达工程继续实施。同时,已开展了通村水泥路建设的试点工作,只是补助资金较少,国家、省、市三级每公里共补助资金17万元,县级政府配套套资负担重。因此,对通村水泥路建设不宜过分超前,否则负债多,欲速不达;但也不能等待观望,应积极争取,通过项目捆绑等形式多方筹资,创造条件,好字当头,好中求快,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为“十二五”全面建设通村水泥路探索好的经验和奠定好的基础。 4、落实责任,加强对通村公路的管养,实现有路必通。 按照国务院《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方案》和《贵州省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交通部制定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养护、保障畅通”的原则,明确和落实村民委员会对村公路的管养责任,通过县级财政预算补助(年公里不少于600元标准)、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受益企业和个人、村委会赞助、“一事一议”等多种形式筹集养护资金,把有限资金用在备料上,由村委会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清挖边沟、放路肩、补坑函、铺洒碎石花泥等;与此同时,加强对村公路路产路权的管理和保护,严格控制建筑红线,采取增设隔离墩等措施,限制大型车辆进入村道超限运输。只有这样,既重建设,又重养护管理,通村公路才能长期保持较好的通行状态和服务水平,才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ΟΟ八年九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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