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赋役合一
释义

春秋时实行赋、役合一的兵役制度。依据这种制度,服兵役者纳军赋,不服兵役者不纳军赋。军赋的基础是井田制。所以《汉书·刑法志》说这种制度是"因井田而制军赋"。周灵王二十四年(公元前548 年),楚国司马掩治理军赋,就首先清丈全国各类土地,然后"量入修赋、赋甲兵、徒卒、甲楯之数"。从掩治赋中,也可以看出军赋与兵役相统一的性质,因为其赋既包括车兵、徒兵、甲楯各种军械,也包括甲士、步卒等服役人员。《司马法》一书载有春秋以前的两种军赋制度。其一," 成井三百家" , 出" 革车一乘, 士十人, 徒二十人" ①</ZSBJ12000030_0086_0/ESPL>;其二,"甸十六井,出长毂一乘,马四匹,牛十二头,甲士三人,步卒七十二人。戈楯具备谓之乘马。"②</ZSBJ12000030_0086_1/ESPL>从这两种军赋制度看,也都既有甲士、步卒,又有戈楯、车、马、牛,是赋役合一的。《孟子·滕文公》谈到春秋时的赋税制度说:"使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助",就是税。其时野人不服兵役,所以不纳军赋而纳税,税率是九分之一,即"野九一而助"。"赋"就是军赋,其时国人服兵役,所以交纳军赋,赋率为十分之一,即"国中什一使自赋"。国人既纳军赋,便不再纳税。赋与税是有区别的。《汉书·食货志》对春秋以前赋与税的区别讲得很明白:"赋共车马、甲兵、士徒之役,充实府库之用。"即赋供军队需用;税"给郊社宗庙百神之祀,天子奉养百官禄食庶事之费。"即税供国家祭祀,政事需用。

但是,有些学者对于春秋时期的赋、税分制往往认识不清,误会为一,结果造成一些混乱。

春秋时这种军赋与兵役相统一的制度,其实正是"兵农合一"的民兵制度的一个内容。它与恩格斯所说马尔克公社中的服兵役者要"负责自己的装备,而且还要在六个月之内,自己维持军中的生活",精神实质完全一致。正因为春秋时代的军赋与兵役是统一的,所以在春秋时代的文献中,"赋"字就常被用来泛指军队而言。如《左传》隐公四年(公元前719 年)卫州吁对宋国说:贵君要讨伐郑国,翦除贵君的祸害,"敝邑以赋与陈、蔡从"。"敝邑"是卫州吁对自己国家的谦称,"赋",即卫国的军队。文公十七年(公元前610 年),郑大夫子家对晋国说,如果我们得不到贵国的谅解,"将悉敝赋以待于儵(shù,音树),唯执事命之"。"敝赋"二字,就是敝国的军队。又《左传》成公二年(公元前589 年),晋、齐发生鞌之战,战前晋军统帅郤克请求晋侯出兵,"晋侯许之七百乘。郤子曰:'此城濮之赋也。有先君之明与先大夫之肃故捷。克于先大夫,无能为役。'请八百乘。许之。"这个"赋"字不但指的是军队,而且指出了这支军队所辖战车数量。又《国语·鲁语下》载,在诸侯平丘会上,晋国人捉了鲁大夫季平子。鲁子服惠伯对晋国说,过去齐乘晋乱攻晋,取朝歌,我们先君襄公不敢安居,"使叔孙豹悉率敝赋",跟从晋国攻击齐的左军。《国语·楚语上》记载楚灵王说:"今吾城三国,赋皆千乘。"这里的两个"赋"字,无疑指的也是军队。

在春秋早期许多诸侯国还实行两级兵役制:一级曰"正卒" ①</ZSBJ12000030_0087_0/ESPL>;另一级曰"羡卒"。《周礼·地官·小司徒》说:"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以其余为羡。唯田与追胥竭作。"这就是说,一家兄弟虽多,但只有一人是准备服现役的正卒,正卒以外的男子都称为羡卒。一般的"徒役",一家只出一人,而当军事训练,即田猎或追捕盗贼时,则是羡卒、正卒全部出动。春秋时期的兵役是民兵制度,"正卒"是从服兵役者的战士身份来说的。而从他们在村社的社员身份来说,则称为"正夫"。从他们服其它劳役的身份来说,则为"正徒"①</ZSBJ12000030_0088_0/ESPL>。"羡卒"又称"余夫"。他们是不服现役的"卒",但参加军事训练,准备国有大敌时动用,其实是预备役人员。

但是,春秋中期以后,由于战争规模不断扩大,列国兵源不足,晋、鲁、郑等国已经向野人征兵征赋。所以羡卒也就被征调到战场上来了。

如《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晋国在彭城之役前,"发命于军曰:'归老幼,反孤疾,二人役,归一人'。"晋为大国,其时老幼孤疾都上了前线,一家之中往往有二人在军中服役,其他国家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这当然也就突破了春秋时早期"凡起徒役,毋过家一人" ②</ZSBJ12000030_0088_1/ESPL>的旧制。《国语·吴语》载越王勾践起兵伐吴说:"明日徇于军,曰:'有兄弟四五人皆在此者,以告"。一家有四、五个兄弟在军中服役,这当然是全部羡卒都已走上战场了。而这说明,战国时期的普遍兵役制度早在春秋末年就已在酝酿当中了。

春秋时赋、役合一的兵役制度,作为"兵农合一"制度的一个内容,它决定于春秋时代存在着的井田制和村社组织相统一的制度。周代的军赋因井田而作,周代的兵役因村社而作。而井田制是村社的土地所有制形式,村社则是井田制的居民组织形式。二者是统一的,它的统一性就决定了兵役制度赋、役合一的统一性。春秋时期,井田制和村社制虽然遭到了某种程度的破坏,例如出现了"隶农"、"隐民"、"初税亩"、"作爰田"等情况。但他们并没有从根本上瓦解井田制和村社制。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楚国的"规偃猪,町原防,牧隰皋,井衍沃"。襄公三十年郑子产实行的"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庐井有伍"等等,就是统治阶级维护旧的井田制度和村社制度的证明。井田制和村社制的存在,就决定了军赋与兵役制度相统一制度的存在。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8 3:3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