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弗兰克林·亨利·吉丁斯 |
释义 | Franklin Henry Giddings 1855~1931 一译“季廷史”。 美国社会学家,心理学派社会学的代表人物之一。 1855年3月23日生于康涅狄格州。1877年毕业于协和学院。随后投身报界10余年。1888年在布莱因·摩尔大学开始他的教师生涯。1894~1928年任哥伦比亚大学教授,讲授社会学和文化史。卒于1931年6月11日。 吉丁斯的思想体系受到A.孔德的实证主义和H.斯宾塞的进化论的影响,主张用归纳法研究社会现象,认为各个个体会因共同的刺激、联想、暗示、模仿等发生相同的情感,即“同类意识”,这是社会学研究的中心。同类意识产生于个体之间的互动,社会是由同类意识结合在一起的一个人群。同类意识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础,它使一切社会组织、社会团结和合作、社会适应和进步成为可能。社会学研究的基本单位是个人,通过个人来透视社会,通过同类意识来透视“社会心”和社会协调的行动。这种观点实际上是把一切社会现象都视为心理的现象,社会学的任务就是研究同类意识。 吉丁斯的社会学思想影响了社会学从道德哲学和历史哲学转向归纳的经验研究。 著有《社会学原理》、《社会学基础》、《归纳社会学》、《人类社会的理论研究》、《人类社会的科学研究》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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