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州市委统战部 |
释义 |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调研室) 1、负责部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保证机关业务和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转。2、负责文书处理。3、承担部分综合性的文字工作。4、负责会务、机要、档案、保卫、保密、信访、财务、固定资产管理、接待等工作。 5、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的综合性研究,协调全市统战部门的大型调研活动。6、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文章及有关文稿的起草和统战信息的收集处理。7、编写《统战工作情况》。8、负责统战部门的宣传工作,联系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境外统战宣传工作。9、负责统战理论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二)党派和知识分子处 1、负责联系全市各民主党派,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2、对有关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民主党派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3、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各项措施。4、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5、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和生活条件。6、负责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7、联系、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其思想动态;8、研究并提出有关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9、负责教科文卫体单位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10、负责联系福州中华职教社工作。 (三)经济处(新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处) 1、负责联系市工商联(总商会),联系在榕和异地非公经济商会(行业商会),做好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工作。2、深入调查研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和代表性人士的统战工作、3、在我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开展广交朋友,联络友谊,促进交流合作。4、组织引导非公经济组织和代表性人士积极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我市新农村建设,推动海西春风春雨、光彩行动、“榕商联村”、“感恩行动”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5、负责联系我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无党派人士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并提出有关政策性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强政治引导,畅通反馈渠道。 (四)民族宗教处 1、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2、联系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协调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活动。3、做好宣传教育、协调化解矛盾的工作。4、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五)干部处 1、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选拔、培养、考察、推荐工作,以及党外后备干部和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2、检查了解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情况,反映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3、负责党外干部和统战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4、协助市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侨联、民宗局、台联、金胞联、中华职教社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5、负责部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6、协助管理县(市)区委统战部部长。7、负责部机关的老干部管理工作。8、办理部机关及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等手续。9、收集、管理党外人士的档案资料。10、联系市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六)联络处 1、负责联系并做好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福州籍社团及代表性人士的工作。2、协调全市有关部门的海外联谊工作。3、负责联系市海联会开展日常事务性工作,联系市外侨办、侨联、台联、金胞联、黄埔同学会、留学生同学会等。4、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沟通情况,传递信息,促进经贸、文化交流合作活动。5、组织引导港澳和海外福州籍社团和代表性人士投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开展对新农村建设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推动光彩事业及社会公益事业。6、受部领导委托牵头或协调市海联会及相关单位做好港澳、海外福州籍社团及代表性人士来访的组织安排和接待工作。7、负责做好统战系统人员出国(境)访问相关手续的办理。 (七)市直统战系统党委办公室 1、在市直统战系统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工作部署,适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指示精神的贯彻执行情况。2、组织和参与调查研究,抓好党建信息工作。3、做好系统党委会议的组织准备和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4、组织起草、审核系统党委各种文稿,做好文字综合和文书处理工作。5、承办上级党组织和下级党组织提交的有关事项。6、建立健全系统党委的党建工作制度及党建资料。7、完成系统党委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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