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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秉笔直书
释义

秉笔直书,指写文章不隐瞒、不夸大,真实地反映情况。

简介

词 目: 秉笔直书

作 者: 林汉达

发 音: bǐng bǐ zhí shū

释 义: 写史书根据事实记录,不隐讳。

出 处: 清·曾朴《孽海花》第35回:“我是秉笔直书,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

示 例: 我是~,悬之国门,不能增损一字。(清·曾朴《孽海花》第三十五回)

用 法: 连动式;作谓语;形容客观对待历史 。

《秉笔直书》来自于:《不怕死的太史》

典故

春秋时,齐庄公名光与大臣崔杼的妻子私通。崔杼知道后,便设计杀了庄公,立庄公的异母弟杵臼为君,是为景公。崔杼也自封为相国,飞扬跋扈、专断朝政。但他对弑君之罪十分惶恐,特别是担心被史官记录在史册上,留下千古骂名。于是他下令将专管记载史事的太史伯找来,说道:“昏君已死,你就写他是患病而亡。如果你按我说的意思写,我一定厚待于你,如若不然,可别怪我不客气!”说罢,崔杼拔剑在手,杀气逼人。齐太史抬头看了看崔杼,不慌不忙地拿起竹简,提笔而书。书罢,他将竹简递给崔杼。崔杼接过竹简一看,上面赫然写着“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大怒,挥剑杀了太史伯。按当时的惯例,史官是世袭的。于是,崔杼又召来太史的二弟太史仲说道:“你哥哥竟然不听我的命令,我已处决了他,今后由你来接任太史之职。你就写庄公是病死的,不然,那就是你的下场。”他指着太史的尸体,恶狠狠地说。他满心以为太史仲会慑于他的淫威而从命的。可是只见太史仲冷静地摊开竹简,提笔写道“ 夏五月,崔杼谋杀国君光。”崔杼怒不可遏,又拔剑杀了太史仲。接着他又将太史的三弟太史叔召来,凶狠地说:“你两个哥哥都已经死了,难道你也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吗?如果改变写法,还能有一条活路。”但太史叔平静的回答:“按照事实秉笔直书,是史家的天职。与其失职,还不如去死。”结果还是在竹简上照直而书。崔杼被气得七窍生烟,咬牙切齿,把太史的三弟碎尸万段,令太史季补缺。太史季把竹简摊开来递给崔杼,崔杼一看,依旧是那几个字,叹息一声,让太史季退下。齐国的另一个史官南史氏听说太史兄弟皆被杀害,抱着竹简急匆匆赶来,要前赴后继,接替太史兄弟将崔杼的罪状记载史册,见太史季已经据实记载,才返回去。于是史书上便留下了这样的话:“周灵王二十四年,齐庄公六年,春三月乙亥,崔杼弑齐庄公光于其府……”。终于将崔杼的恶行真实地记录下来,为后世留下了确凿可信的历史资料。而齐太史兄弟不畏强暴,前仆后继,秉笔直书的义举也永载史册,为历代所传诵。

齐太史秉笔直书的故事给后人的鼓舞和启发是很大的,它永远鼓励着人们实事求是,勇敢的去追求、坚持真理。

相关故事:宋太祖惧怕史官秉笔直书

原文

太祖尝弹雀于后园,有群臣称有急事请见,太祖亟见之,其所奏,乃常事耳。上怒,诘其故,对曰:“臣以尚急于弹雀。”上愈怒,举柱斧柄撞其口,堕两齿,其人徐俯拾齿置怀中,上骂曰:“汝怀齿欲讼我耶!”对曰:“臣不能讼陛下,自当有史秉笔直书。”上悦,赐金帛慰劳之。

译文

宋太祖经常在皇宫的后园打鸟玩,一次,有几个臣子有称有急事求见,宋太祖于是就召见了。但是召见之后,他们上奏的都是写很普通的事情。宋太祖很不高兴,问为什么。一个臣子回答说:“臣以为这些事情比打鸟更紧急。”宋太祖更加生气了,顺手抄起边上摆的斧子,用斧子柄打那个人的嘴,打掉了两颗牙齿,那个人慢慢弯下腰,把牙齿捡起来,放在怀里,太祖骂他说:“你揣个牙齿,怎么还想保留证据告我还是怎么着?!”那个臣子回答说:“臣是不会去桩告陛下的,但是负责记载历史的官员,会把这件事情写进史书。”宋太祖转而明白。高兴起来,赐那个大臣一些黄金一帛安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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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16: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