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
释义 | 关于印发《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闽人发〔2006〕200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省级继续教育基地: 现将《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是福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是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时期。实现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人才。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是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适应“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继续教育工作面临的形势 (1)继续教育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十五”期间,《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得到认真贯彻执行,继续教育工作制度不断建立健全,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学时认定、继续教育证书管理、质量评估、基地建设、公共课教学、教育统计和检查监督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继续教育活动日益多样化,教育方式不断创新,日常管理逐步加强,合理整合基地资源并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了以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为主体的施教机构网络;继续教育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在非公经济组织开展继续教育试点,建立培训机构,认真落实福建?D?D宁夏互学互助对口扶贫协作有关精神,组织开展闽宁培训合作,有计划地组织赴国(境)外培训,扩大对外交流。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省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大大增强,素质与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面达85%以上;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更加规范,使全省继续教育工作走上了有序发展的轨道。 (2)继续教育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随着人才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继续教育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继续教育已成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筑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提升能力的重要方式。2003年,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做出了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部署,使干部教育培训事业进入了一个大发展时期。2006年初,中央又印发实施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又一个重要举措。而且,国家人事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即“653”工程),从2005年至2010年6年间,在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等5个领域,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重点培训300万名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创新能力强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同时,人才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的召开,《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出台,以及《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的颁布实施,都为我省继续教育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面对新的形势与要求,我省继续教育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与不足,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教育培训经费保障不够有力,教育培训方式方法亟待创新,培训针对性和培训质量需要大力提高;继续教育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面偏低等,这些都需要在今后不断改进提高。 二、“十一五”期间继续教育发展目标 (3)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按照《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服从和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工业企业、农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服务领域,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4)基本原则 ----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原则。继续教育必须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需要,紧紧围绕我省“十一五”期间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努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服务,为科教和社会事业发展、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中心的原则。以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需求为出发点,以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创新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和需要的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在不断拓展知识面、学习新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紧密联系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际,根据行业科技发展特点、岗位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努力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把继续教育作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用好人才的一项基本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强化继续教育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继续教育要与人才评价相结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承担项目、职务聘任、考核、晋升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真正做到育好人、用好人,实现育人用人的一体化。 (5)总体目标 紧密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大继续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力度,继续完善继续教育政策法规体系和工作体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行业指导、社会服务、单位自主、个人自觉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构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办学机构、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共同参与、分工合作的继续教育工作格局;“十一五”期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面不低于85%,到2010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达到95%以上,队伍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较好地推动全省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三、主要任务 (6)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一批创新能力强的学术技术带头人,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领军人才和支柱产业创新人才,以此带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后备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遴选一批重点学科的中青年专业技术骨干,参加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鼓励其参与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工作,增强科研能力,注重在实践中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在进一步加快发展博士后制度的同时,注重完善外派访学、公派出国留学等各项措施,进一步扩大科技领军人才的培养渠道,提高培养效果。 (7)抓紧培养经济社会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结合我省“十一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全省人才紧缺的情况,发挥继续教育的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加紧培养我省急需的紧缺人才,特别是专业外语翻译、LNG、IT、造船、海洋生物、电气化工程等专业领域等紧缺急需专门人才和信息、金融、保险、证券、旅游、医疗、外贸、物流、法律和现代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以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依托,以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为支撑,建立若干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以定向培养方式,为行业、企业培训各类紧缺人才,着力提高人才的自主创新能力。 (8)开展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教育培训。坚持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重点切入、区别对待、逐步推开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继续教育工作,保证非公有制经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鼓励非公企业依靠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自主建立一批高水平的培训基地,调动非公企业培养人才的积极性。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培训基地、各行业培训中心、专业学术团体及培训中介机构的作用,大规模地开展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其学历层次、知识素养及业务水平。 (9)积极开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教育培训。适应我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将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纳入继续教育对象范围,保障其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按照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教育培训,促进提升综合素质与管理能力,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10)有重点地开展农业专业技术人才教育培训。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适应各专业各层次农技人员的实际需要,以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重点,以当前国内外农业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信息、新技术和新方法为核心内容,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教育培训,促进农业技术人员不断充实、更新和拓宽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为科技兴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贡献。 四、主要措施 (11)加强继续教育法制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加大继续教育宣传和执法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情况检查。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建立完善继续教育基地认定、基地年审、培训统计、质量评估、教育与使用挂钩等制度,促进继续教育制度体系建设。强化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证书的发放、登记、验证与管理等工作,并将对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结果记入业务考绩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12)进一步创新继续教育运行机制。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的政府调控、行业指导、社会服务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大力开发、整合和充分利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等现有继续教育资源,提高资源的开发使用效率,逐步实现继续教育资源的社会化共享。加强继续教育管理,人事部门要发挥统筹管理、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的作用,并为主负责开发专业技术人员公共课课程,各主管部门根据行业需求开发继续教育专业课程,各企事业单位发挥主体作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各方齐抓共管,共同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日常业务指导,定期不定期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情况检查与调研,促进继续教育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落实。积极探索继续教育“山海协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地区之间的继续教育协作。 (13)加强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合理整合教育培训资源,逐步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体系,形成省、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培训基地网络;尝试在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新兴行业培育若干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优化基地结构。建立完善基地资格认定及基地年审制度,重点扶植若干师资力量雄厚、管理规范、质量保证、社会效益好信誉高的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发挥其品牌效应,全面带动施教机构建设。 (14)继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活动。努力探索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继续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积极采用电化教育设施和计算机等多媒体手段开展教学。推进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化建设,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等手段,发展远程教育,促进继续教育的发展。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实际需要,围绕“新理论、新技术、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新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又行之有效的继续教育活动,“十一五”期间将组织举办150期高研示范班,强化示范和辐射作用,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不断拓展学识、提高能力。以需求为导向,扎实开展继续教育公共课教育,每年至少推出一门公共必修课,2006年、2007年重点开展好《创新能力与职业道德》公共课教育。加强教材建设,组织编写公共课统一教材,努力增强培训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建立教育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和办学质量的检查,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监督机制及评价体系。 (15)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按照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要求,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从2006年至2010年,在关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信息技术、能源技术、现代管理、旅游产业、海洋经济和文化事业产业等八个重点领域实施“5815”工程,开展大规模的专项继续教育活动,每年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培训3万人左右,5年内共培训上述领域各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15万人左右。通过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使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及时更新专业知识,提高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提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16)实施“三个一百”培养计划和“155专家工程”。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每年选送1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到国内外著名机构和省外院士专家身边进修深造、开展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资助100名学术技术带头人参加国家继续教育研修活动,支持100名中青年骨干人才开展科研创新活动。努力培养造就100名进入国内外科技前沿,体现国家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500名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代表我省先进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5000名在各领域起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 (17)加强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提出的“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快培养建设一支政治优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中,从离退休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中选聘专职或兼职教师,注重发挥离退休高层次教师的作用。重视对现职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训,采取挂职锻炼、进修深造、承担重大科研课题、加强与党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等方式,努力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建立全省继续教育师资信息库,实现师资资源的社会化共享。 (18)加强继续教育管理队伍建设。实施继续教育管理人员教育工程,教育和引导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内在规律,探索新的方式方法。加大对继续教育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实施的方法对继续教育管理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组织实施继续教育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扎实、求实创新的继续教育管理队伍。 (19)加强继续教育理论研究。及时总结推广继续教育先进经验,增进继续教育信息交流,针对继续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力量,以课题立项、专题研讨、项目招标等方式开展深入的理论研究,促进继续教育理论创新。组织举办研讨交流活动,办好《海峡人才通讯》、《福建继续教育》等刊物,及时发布继续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与工作动态信息,为各地各单位提供交流与沟通平台。 (20)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国内继续教育交流与合作,了解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动态,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理念、课程设计和授课方法,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与效益。积极拓展渠道,举办国(境)外培训考察活动,增进双边或多边交流和合作。借助闽港人才培训合作平台,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赴港培训,或根据需求邀请海外和香港等地专家、教授来闽为高级研修班授课,学习借鉴香港等地的经验与做法;依托福建?D宁夏继续教育基地,加强与宁夏以及西部省区在继续教育方面的协作。 (21)保障继续教育经费投入。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积极争取同级财政对继续教育经费的支持。积极探索创新继续教育体制,培育继续教育培训市场,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向继续教育投资,逐步形成国家、单位、个人等多元参与的新格局。 (22)加强继续教育协会建设。充分发挥省继续教育协会在理论研讨、工作咨询、沟通联系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大力发展会员,壮大协会队伍,通过扎实工作和高质量的服务提升协会在全省继续教育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吸引各类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入协会。同时,注重加强与中国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联系,加强协会与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沟通。积极探索建立协会自律管理机制,加强协会管理,依托省继续教育中心做好继续教育有关服务工作,努力推动我省继续教育事业发展。 来源:福建省人事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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