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福安市交通局 |
释义 | 机构名称:福安市交通局 机构地址:福安市富春路132号 部门网址: 邮政编码:355000 主要职能:一、贯彻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拟定全市陆路和水路近期和远期交通行业发展目标,提出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方针、政策,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执行。 三、组织编制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点和大中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与上级合资、利用外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与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交通基础建设项目的报批及实施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理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路、水路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五、负责全市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依法行使路政的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制定公路路政管理规章。检查、指导、协调全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和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行驶公路及公路路产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和帮助搞好县乡公路的建设和养护。 七、管理全市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行使全市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含城市出租汽车和人力车客货运)、搬运装卸、车船维修(含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运输服务业(含道路营运站及售票点、营运车辆停发车场)的行业管理职能。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能力的调控。负责交通运输业及有关服务项目开业审批审批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引进外资的各项申报及转报工作。负责全市有关交通运输的涉外工作。 八、行使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职能,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标准、教育大纲,负责制定管理规章和总体布局规划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运输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内河水上安全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内河船舶(不含渔业捕捞船舶和非营业性船舶)及内河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救助打捞、航行保障通信导航工作和船舶代理、航道疏通的行业管理。监督和指导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对交通方案的投资、价格、税收、信贷、物资和外汇等行业经济政策执行的监督管理。 十一、行使全市除载货、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养路费征收管理职能和征收所有参加营业性运输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船的各项交通规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和监督职能。 十二、根据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拟定科技发展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推广交通行业的技术标准和科技成果,指导交通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车船更新,推行交通行业教育进步。负责交通行业的技术监督和质量监督。制定交通行业教育规划和人才培训计划,指导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工作。 十三、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劳动工资、劳动保护、职工奖惩和职工福利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人才预测、交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交通行业各种工人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工作。 十四、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设置 人秘股: 财务审计股: 计划工程管理股: 生产安全监督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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