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佛山市舞蹈家协会 |
释义 | 佛山市舞蹈家协会由佛山市文联领导,在佛山市范围内的群众性、专业性自愿结成,非营性社会团体。 该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党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文艺方针,会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该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佛山市文联和社团管理机关佛山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该团体的住所在广东省佛山市筷子路12号。 业务范围 团体的业务范围: (一) 组织舞蹈创作、交流、研讨活动; (二) 组织舞蹈对外交流活动; (三) 组织舞蹈培训活动; (四) 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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