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凤凰县民族事务局
释义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将凤凰县民族事务委会更名为凤凰县民族事务务局(简称县民族局),正科级,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管全县民族事务管理工作。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当好县委、县人民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

(二)研究并提出我县有关民族工作的任务和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有关民族事务的地方性规章,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的调查研究,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

(四)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负责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

(五)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互助合作,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组织和承办全县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六)组织调查研究我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问题,配合参与西部开发,扶贫事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项工作,负责我县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七)组织我县民委委员开展活动,协调委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

(八)参与研究我县少数民族文化、艺术、卫生、体充,计划生育、新闻出版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九)管理我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编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十)研究民族教育改革发展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难,配合教育主管部门对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和国家民族教育扶持的有关事宜。

(十一)加强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联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地区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二)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对外宣传。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3: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