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冯光熊 |
释义 | 冯光熊(?—1801)字太占,浙江嘉兴人,清朝大臣。乾隆十二年举人,考授中书,充军机章京。累擢户部郎中。三十二年,从明瑞赴云南,授盐驿道,母忧归,坐失察属吏科派,夺职。服阕,以员外郎起用,仍官户部,直军机,迁郎中。从尚书福隆安赴金川军,授广西右江道,署按察使兼盐驿道。历江西按察使、甘肃布政使。 四十九年,石峰堡回民作乱,筹画战守,储设饷需具备。以前江西巡抚郝硕迫索属吏事觉,同官多获谴,光熊亦缘坐夺官,留营效力。事平,用福康安荐,起为安徽按察使。洊擢湖南巡抚,调山西。时议河东盐课改归地丁,光熊疏言:“河东盐行山、陕、河南三省,商力积疲,易商加价,俱无所济。若课归地丁,听民贩运,无官课杂费、兵役盘诘、关津留难,较为便宜。山西州县半领引行盐,半食土盐、蒙古盐,仍纳引税。其间或引多而地丁少,或引少而地丁多,徵之三省皆然。请将课额四十八万馀两通计均摊。”允之。 五十七年,上幸五台,各疆吏先后奏陈,自盐课改革后,价顿减落,民便安之。诏嘉光熊调剂得宜,赐花翎、黄马褂,署工部侍郎。未几,授贵州巡抚,调云南。五十九年,署云南总督。明年,大塘苗石柳邓叛扰铜仁,光熊赴松桃防御,以思州田堧坪、镇远四十八溪、思南大坪,密迩楚苗,且扼铜仁后路,分兵屯守。苗匪急攻松桃、正大,不得逞。旋赴铜仁治饷需,偕总督福康安治军设防,规画称旨,命留贵州巡抚任。 嘉庆二年,事平,奏请铜仁、正大改建石城,以资捍卫,从之。会仲苗又起,偕总督勒保督率镇将,联合滇、黔、楚、粤诸军剿抚。光熊分檄将吏,解归化厅围,肃清播东、播西两路,降安顺、广顺所属苗寨。仲苗平,偕勒保奏上善后四事,请随征武举、武生及乡勇,就近补充弁兵馀丁,给难民栖止、牛具费用,储粮备兵民就食,清釐田亩,靖苗、汉之争。自军兴以来,凡所措置,多邀嘉许。勒保移师入川,善后专任光熊。 三年春,复疏请申禁汉民典买苗田,及重债盘剥,驱役苗佃;禁客民差役居摄苗寨;酌裁把事土舍亭长,定夫徭工价,以利穷苗;酌设苗弁,以资管束:悉报可。五年,诏光熊治理有声,年近八旬,召授兵部侍郎,寻擢左都御史。六年,卒,上念前劳,赐祭一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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