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费县气象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费县气象局始建于1959年1月,是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坐落于费县南外环路463号,占地面积11732.6平方米,现有职工10人,中党员5人,大学学历5人,大专学历5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7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3人,是市级文明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 近年来,按照中国气象局对基层台站建设“小而精、少而精”,“功能齐全、整体配套、经济适用”的要求,对我局的台站建设进行了详细规划设计,筹集建设资金,按照一流台站建设标准,根据单位的自然地势,对台站面貌进行综合整治,构建成了高、低层次分明,成点、线、面结合的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结合的绿化整体,完成绿化面积5500平米,栽植各种花卉380余盆、树木500多株,绿化覆盖率46.9%。现在我单位庭院已是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环境幽雅的市级花园式单位,成为费县绿化美化工作的又一亮点。 主要职能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及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等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平台的有关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外事、接待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检查、督办;负责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工作;拟定县局人才培养的规划并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负责监察、审计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及思想政治方面的日常工作;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离退休干部、信访等工作;管理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承担县局车辆管理工作;承办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气象台 组织落实市气象局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气象业务、科研和现代化建设;负责大气综合观测信息的接收、存储与处理、上传业务;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负责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预测预估和气象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气象信息发布,重要气象资料的审查;承担科研管理和新技术的推广;技术装备的管理;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气象科技服务中心 承担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制作,气象短信、电视、电台、电子显示屏等气象信息服务;开辟气象服务新领域;承担气象科技服务有关工作;推广应用气象服务新技术、新产品;负责兴农网工作;承担施放气球管理职责;承担局里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雷电防护技术中心 负责雷电防护装置安全检测、设计评价、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雷电防护工程等相关技术服务;承担雷电灾害调查、事故鉴定、灾情上报、风险评估等业务,发布雷电灾害简报;承担雷电业务的科研与技术开发;承担气象行政许可日常工作;承担局里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费县人民政府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发展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负责全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协调、组织实施和效益评估;承办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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