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方献科 |
释义 | 人物介绍方献夫(1485年-1544年),字叔贤,号西樵,初名献科。广东承宣布政使司广州府南海县(今广东省广州市)人。官至明朝内阁首辅、明朝礼部尚书、进士出身。 方献夫出生时父亲已经去世。弘治十八年(1505年),登进士,后改庶吉士,之後乞求归乡赡养母亲,不久母丧丁忧。正德年间,起用授礼部主事,后调吏部,进升为吏部员外郎。曾拜主事王守仁为师,随後因病归乡,在西樵山中读书十年。 明世宗即位后,其上疏支持世宗立生父为皇考,受重用为侍讲学士。嘉靖四年,晋升为詹事府少詹事,后因难以与廷臣相安而借病辞职归乡。嘉靖六年,召修《明伦大典》,随後命署大理寺事。同年九年升礼部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直经筵日讲官。此後代替桂萼为吏部左侍郎,后升任为礼部尚书。《明伦大典》书城后,加封太子太保,後辞官举荐梁材、汪鋐、王廷相,而自己隐居西樵山,搆筑石泉精舍,“藏书甚富。”,讲学於石泉书院。嘉靖十一年,重新起用担任礼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进入内阁辅政。此後吏部尚书王琼去世,方献夫掌管吏部。之後再次被弹劾离职。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去世,赠太保,谥文襄。著有《西樵遗稿》八卷。 史书记载1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6):“方献夫,字叔贤,南海人。生而孤。弱冠举弘治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乞归养母,遂丁母忧。正德中,授礼部主事,调吏部,进员外郎。与主事王守仁论学,悦之,遂请为弟子。 寻谢病归,读书西樵山中者十年。” 2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6):“疏具,见廷臣方觝排异议,惧不敢上。为桂萼所见,与席书疏并表上之。帝大喜,立下 廷议。廷臣遂目献夫为奸邪,至不与往还。献夫乃杜门乞假,既不得请,则进大礼上下二 论,其说益详。时已召张璁、桂萼於南京,至即用为翰林学士,而用献夫为侍讲学士。攻者 四起,献夫亦力辞。帝卒用诸人议定「大礼」,由是荷帝眷与璁、萼埒。四年冬进少詹事。献夫终不自安,谢病归。” 3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6):“六年召修明伦大典。献夫与霍韬同里,以议礼相亲善,又同赴召,乃合疏言:「自古力 主为後之议者,宋莫甚於司马光,汉莫甚於王莽。主濮议者,光为首,吕诲、范纯仁、吕大 防附之,而光之说惑人最甚。主哀帝议者,莽为首,师丹、甄邯、刘歆附之,而莽之说流毒最 深。宋儒祖述王莽之说以惑万世,误後学。臣等谨按汉书、魏志、宋史,略采王莽、师丹、甄 邯之奏,与其事始末,及魏明帝之诏,濮园之议,论正以附其後。乞付纂修官,参互考订,俾 天下臣子知为後之议实起於莽,宋儒之论实出於莽,下洗羣疑,上彰圣孝。」诏下其书於史 馆。还朝未几,命署大理寺事,与璁、萼覆讞李福达狱。萼等议马录重辟,献夫力争得减死。 其年九月拜礼部右侍郎,仍兼学士,直经筵日讲。寻代萼为吏部左侍郎,复代为礼部尚书。 明伦大典成,加太子太保。” 4 ^ 嘉靖《广东通志》卷38 5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96):“十年秋有诏召还。献夫疏辞,举梁材、汪鋐、王廷相自代。帝手诏褒答,遣行人蔡靉趣之。靉及门,献夫潜入西樵,以疾辞。既而使命再至,云将别用,乃就道。明年五月至京,命以故官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辅政。初,赐献夫银章曰「忠诚直谅」,令有事密封奏闻。献夫归,上之朝,至是复赐如故。吏部尚书王琼卒,命献夫掌之。献夫家居,引体自尊,监司谒 见,辄称疾不报。家人姻党横於郡中,乡人屡讦告,佥事龚大稔听之。献夫还朝,嘱大稔。 会大稔坐事落职,疑献夫为之,遂上疏列其不法数事,词连霍韬。献夫疏辨,帝方眷献夫, 大稔遂被逮削籍。十月彗见东井。御史冯恩诋献夫凶奸肆巧辨,播弄威福,将不利於国 家,故献夫掌吏部而彗见。帝怒,下之狱。献夫亦引疾乞休,优诏不允。献夫饰恬退名,连被劾,中恧。虽执大政,气厌厌不振。独帝欲杀张延龄,常力争。而 其时桂萼已前卒。张璁最宠,罢相者屡矣。霍韬、黄宗明言事一不当,辄下之吏。献夫见帝 恩威不测,居职二岁,三疏引疾。帝优诏许之,令乘传,予道里费。家居十年卒。先已加柱 国、少保,乃赠太保,諡文襄。”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