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鄂州市司法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办文〔2009〕96号)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鄂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州文〔2010〕9号)精神,设立鄂州市司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增加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职责。 (二)增加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管理工作的职责。 (三)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四)加强监督管理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六)取消指导和监管鄂州监狱的狱政工作职责;取消指导和监督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职责;取消监督鄂州监狱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职责。 (七)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二、主要职责(一)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区、开发区、街办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和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及管理工作。 (十)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等物质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二)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区管理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各开发区和街办司法所干部。 (十三)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接待等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通讯信息技术网络建设。 (二)计划财务装备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等物质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普法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 指导和监督有关律师、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审核律师事务所机构及公证机构的设置;负责全市律师执照的发放、年检注册和律师资格撤销的报批工作;检查、监督公证业务活动,协调各公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和业务管辖。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规划和有关要求;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相关管理。 (五)基层工作科 指导和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司法鉴定管理科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和对违法行为的查处。 (七)法制科 组织协调起草市级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法制、调研工作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劳动教养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工作。 (八)政治部(人事科)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的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各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管理各开发区和街办司法所干部;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岗位培训和知识培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指导和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9名,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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