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都波国 |
释义 | 唐朝《通典》记载;都波者,铁勒别种。南去回纥十三日行,分为三部,自相统摄。结草为庐,无牛羊,不知耕稼。土多百合草,取其根以为粮,兼捕鱼射猎为食,而衣貂、(鼠)[鹿]之皮。贫者缉鸟羽以为服。婚姻:富者以马,贫用鹿皮及草根为聘礼。死亡:以木柜盛尸,置山中,或悬于树上。送葬哭泣略与突厥类。莫知四时之候,国无刑罚,偷盗倍征其赃。大唐贞观二十一年,遣使朝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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