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董良史 |
释义 | 董良史(1142年前后在世)字邦直,南宋乐安牛田流坑(1149年前属永丰云盖乡)人。 绍兴二年(1132)进士,历任建昌(今南城)、赣州、隆兴(今南昌)等州(军)通判。绍兴八年(1138),张宗颜任庐州(今安徽合肥)知州,主持军政事务。当金兵抵城下时,张率兵击退金兵。其时,秦桧当权把持朝政,有意陷害抗金臣僚,令其党羽仓使张常先,诬张宗颜与张魏公两人传诗图谋不轨,并命董良史究其罪过。董良史深知全系虚构诬陷之词。他不阿附权贵,告知无据可查,拒不奉行。张常先指明是宰相秦桧之意,企图施加压力。董良史正颜厉色回答:“吾性拙直,岂为权势所胁,罗织无辜。倘或保全善类,吾虽得罪,无悔也。”冤狱遂未得成,朝野正直之士都极为钦赞。 不久,调任帅府干办判官。仕终柳州知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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