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
释义 |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3号)精神,结合实际,2011年6月22日,东营市人民政府以东政发〔2011〕9号印发《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该《意见》分充分认识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主要任务,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5部分。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东政发〔20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业机械化水平,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1〕1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内涵、基础支撑和重要标志。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进步,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当前,黄蓝两大国家战略在东营融合交汇,为东营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也为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切实解决农机装备总体水平不高、经济作物机械缺乏、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农机管理体制不理顺、运行机制不完善等现实问题,努力实现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抓创新、促发展为重点,有效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强化政策、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建设装备先进、支撑有力、体系完善、机艺融合、运转高效的农机新机制,加快推进农村各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280万千瓦,每公顷耕地拥有农机动力15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农机固定资产原值达到24亿元,年农机经营服务总产值50亿元。 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60万千瓦,每公顷耕地拥有农机动力20千瓦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农机固定资产原值达到30亿元,年农机经营服务总产值60亿元。农机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幅度提高。 (三)发展重点。 1.继续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重点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农机,提高大型农机配套比和使用效率。巩固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质量与水平。大力推广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和土地深松,集成应用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等新技术,提高机械作业规模与效益。在水稻产区重点普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2.加快推进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机械化。以种植、收获等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发展棉花、大蒜、大豆等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加快联合收获、播种移栽等相关装备的推广应用步伐。围绕蔬菜、苗木、花卉、食用菌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在大力推广田园管理、电动卷帘、保温被等机械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发展工厂育秧、生态植保和病虫监控、温度湿度控制、物理增肥、食用菌培养料混合、自动冲压装袋等高科技技术和机械设备,推动设施农业向建设标准化、控制精准化、生产机械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产业化迈进。围绕林果产业化水平提升,加快育苗嫁接、林木栽植、施肥植保、病虫害防治、贮藏加工等先进适用机械设备的推广应用,拉长服务链条,提高其附加值。 3.全力推进畜牧业、渔业机械化。以牧草种植收获、秸秆青贮、饲料加工、机械喂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生鲜乳收集和畜产品加工等为重点,搞好相关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畜牧养殖机械化程度,增强畜牧业发展后劲。适应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需要,围绕“低碳”和“绿色”健康养殖、海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饵料加工、水面增氧、网箱养殖、保鲜贮藏加工等相关机械设备,提升现代渔业科技和装备水平。 4.着力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发展。适应农业科技化发展需要,整合农机产、学、研、推等各方面力量,提升农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适应农业标准化发展需要,建立农机农艺协作机制,加快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农村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为农机与农艺融合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5.努力推进新兴农机服务业建设。把农机服务业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统筹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农村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农机服务产业化的要求,努力培育发展农机销售、运输、维修、信息和田间作业等农机服务新模式,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拉长服务链条,提高服务效益。积极发展壮大农机服务的市场主体,大力培育发展以农机合作社、农机专业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充分发挥他们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把农机服务业发展成为农村富有活力和发展后劲的服务产业。6.高标准推进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围绕高效生态农业区建设和发展,着力引进推广装备精良、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带动能力强的机械设备,集成应用先进的农机化节支增效新技术,实现示范区内生产的全程机械化,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化在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引领和主导作用。积极申报实施农业机械化创新示范项目,争取国家、省的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大力实施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工程。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范围,加大对科技含量高、技术领先、节能环保农机装备的补贴力度。对农业生产急需、增产增收效果显著和替代劳动力作用明显的农机进行重点补贴,对粮食主产区、现代农业园区、现代畜牧业园区、现代渔业园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养殖大户进行重点扶持。严格执行农机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制度,对重点推广的农机产品依法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积极开展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严格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加大对私自改装农机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执行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机。 (二)完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大力实施农机创新示范工程。加强县乡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条件,增强手段,建立健全服务公益、支撑有力、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体系。创新推广机制,提高行政能力,以高效生态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设施农业机械化为重点,积极推进机具和技术创新,着力解决制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机械化发展的“短板”问题。到2015年,建立市、县级农机化生产创新示范基地30个。依托示范基地,加强示范指导,搞好相关机具产品的试验选型定型,总结提炼适合机械化生产的技术路线和生产模式,示范带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在农村各业中的推广应用,满足“三农”需求。 (三)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推进工程。按照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有”(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要求,加快发展一批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农机作业、维修、租赁、供应等市场。加强抗旱排涝、农林病虫害防治等农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耕道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十二五”期间每个乡镇建立农机合作社不少于3家,全市达到120家以上,重点建设40家市级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10家省级明星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托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等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四)完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大力实施农机实用人才培养工程。建立完善以县区级农业机械化学校为骨干,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为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业机械化专业人才。到2015年,各县区都有一所通过认证的社会农业机械化培训机构。将农机培训作为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等农民科技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整合培训资源,以农机技术、农艺种植和经营管理为重点,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其在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带头作用。 (五)完善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实施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积极支持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教育培训、安全监理、维修网络和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规范农机维修服务,实行农机维修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技术推广装备能力建设,创建国家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示范县。“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5个现代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推广基地。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四星、五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30个,搭建农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 (六)完善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大力实施“平安农机”创建工程。 按照有关农机安全法规和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农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农机、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集中开展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的安全监督检查整治活动,努力提高农机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稳定农机安全生产形势。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注重安排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经费。积极筹措资金,逐年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投入,促进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重点支持农机合作社建设、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具创新示范和农机规模化作业等,鼓励支持建立现代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逐步加大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支持力度。认真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保障农机安全的财政投入,积极开展农机牌证发放、检审财政补贴试点工作。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 (二)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扩大购机信贷规模,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加快研究制定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大型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大中型农业机械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政策,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免征增值税;继续对跨区作业农机、运输跨区作业机械的车辆和技术服务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建立农机跨区作业“绿色通道”。 (四)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要求,搞好保护性耕作示范区建设。按照国家关于新增农资综合补贴资金集中用于粮食基础能力建设的规定,优先支持农机土地深松作业。组织实施好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加大对农机科研、技术推广、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农机维修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提升农业机械化公共服务能力。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规定,落实好农机专业合作社场(库、棚)建设用地政策。将农机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作为有关科技项目的重要内容予以安排。将农机流通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支持农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五、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机械化发展工作,把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把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现代农业的重要指标,纳入县域经济考核体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理顺市、县农机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和服务能力,保障全市农村各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机械化生产、技术推广、安全监理等工作;水利部门要做好农业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畜牧、林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机械设备,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资金,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机械化项目实施的监管;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科研开发支持力度;质监部门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工商部门要加强农机市场管理;商务部门要加强农机对外合作交流和商务贸易的指导;银行业和保险业监管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积极开展农机信贷、保险业务;其他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根据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关行业协会要当好政府与企业、农户的桥梁,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作用。 东营市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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