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沈村 |
释义 | 山东省新泰市禹村镇东沈村村庄简介:位于新泰城西南37.5公里,禹村镇东南1.1公里,津浦铁路磁莱支线两侧,东沈村村委会驻地。明洪武年间(1368--1398)沈氏迁此建村。始名沈村,后成两村,称沈村东庄,后演化为今名。现 山东省新泰市禹村镇东沈村所属村庄东沈东村、东沈西村、东沈北村,是新泰市禹村镇民族工作重点村庄。近年来,在禹村镇党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村的目标,各村委展开工作,村民积极配合,发挥民族优势大力发展畜牧、奶牛、桑蚕和林业,新建规模养殖场2个,奶牛存栏达到400多头,镇政府投资50万元,实施了沈东畜牧市场扩建工程,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 民族帮扶工作积极有效,民族事业全面发展。禹村镇高度重视民族工作,以民族帮扶工程为载体,大力发展民族经济,加强民族团结,努力改善回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先后对上争取帮扶资金100多万元,完成帮扶项目6个,8个回族村基本实现了水、电、路、讯"四通"。积极发展民族教育事业,改善了民族学校办学条件。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发挥各级民族干部和宗教人士作用,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政区人口:总人口5000人左右,全部为回族,信仰宗教:伊斯兰教 经济发展:地处平原,耕地面积3508亩。主要农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红薯、花生及各种优质干鲜果品。建有中型牲畜产品交换场地一处,用于牛、羊等畜牧产品交换。 村居建设:村居建设卓有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完成了东沈北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农村建设还将持续进行下去。 社会事业: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政府的大力支持,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不断开拓进取:有清真寺两所,分别位于东沈东村,东沈西村;民族小学一所,幼儿园一处,近年来经过教育、民政部门的投入、学校领导的努力和东沈各村的积极支持,完成了民族小学的迁址和新校区建设,同时随着素质教育的推行教育基础设施也不断完善;为照顾孤寡老人特别设有敬老院,特别派专人照顾孤寡老人,使孤寡老人老有所处,老有所养,对苦难的五保户有生活保障,全村对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率达到100%。 其他1、明朝万历年间(1573—1620),禹村镇沈村创建清真草寺。 明朝崇祯年间(1627—1644),天宝创建清真寺。 2、清朝康熙五十三年(1714),当时的禹村镇沈村清真草寺,历有年所,殿宇依然,而山门圮颓。刘德禄乡老等纠众齐会,重修建造,规模一新,焕然改观。济宁廪生沙风文撰文,沙风文书丹《重修清真寺记》记之。强调“本教首行五事之要”。 3、康熙六十年(1721)四月二十一日,禹村镇沈村清真寺立石记载刘国泰、马魁两位阿訇的德行才学,赞扬二公“斯为一代之模范,堪膺教中之振铎也”。王宏基撰文《认真主无影形凭万物作证碑》记之。指出“四面墙壁俱属寺内”。宣扬伊斯兰教“参造化非高远惟一理之心”。 4、雍正己酉(1729),放城重修清真寺。清真古教东来既久,齐鲁名寺颇多。泰安崇礼乡清真寺已年久失修。仁人萃集,同心协力,进行了重修,使之一新,为之刻石。佚名氏撰文、薛天才刻石《清真寺记》记述之。 5、乾隆六年(1741),禹村镇沈村重修清真寺,“使殿宇瑶墀,焕然一新”。有《重修清真寺碑记》记之。 6、乾隆戊申(1788),放城清真寺立佚名氏撰文《遵守古行碑》。此碑曾被推倒,碑面向上,故碑文仅存“遵守古行”四字(碑额)和落款“大清乾隆岁次戊申”字样。 7、嘉庆十九年(1814),禹村镇沈村清真寺重修,焕然一新,未立碑志。 8、道光十五年(1835),放城维修清真寺,立石碑一通,佚名氏撰文,李济公刻石。记述陈瑞、陈寿光、陈重华三代人传承维修清真寺之事。 9、道光十六年(1836)九月,禹村镇沈村清真寺“将前后施入地亩阡陌垄段,总计四十余亩,为掌教养赡、学田之费”。杨树泰撰书《补叙重修清真寺学田碑记》。 10、道光二十三年(1843),沈村刘成富乡老自施元宝银一百两资助,重修后殿五间、屏门一座。阿訇王普撰《重修后殿志》记之。碑阴横书:独一无二;两边对联:化人化物能化化,生天生地更生生。 11、光绪十二年(1886)桂月,新泰城里修清真寺内北讲堂三间,“共捐京钱肆拾八千除支无存”。佚名氏撰写《修清真寺内北讲堂三间碑记》记之。 12、光绪二十年(1894),禹村镇沈村清真寺历年即久,风雨摧残。马星符阿訇,慨然思复旧规。首事、乡邻,争先捐资。不遇月而焕然一新。泗邑廪生金玉堂撰文、马文梓书丹《重修清真寺碑记》记之。 13、光绪二十九年(1903),禹村镇沈村李朝钧为亡妻将东坡东西大地一段计地一亩施于清真寺,作为他妻子历年诵经之资。 14、光绪三十四年岁次戊申(1908),羊流米宗顺及妻子马氏施地于清真寺,“以作阿訇薪水之资,他人固不得觊觎,即米姓之嗣,亦不得视为己有。”羊流清真寺《施地碑》记称“所谓善作善成,善始善终者,不诚於公夫妇见之乎?子嘉其好善之诚,足以振兴后世也。” 15、民国三年(1914),沈村前清监生马照学把自己在五埠庄东南坡四段地押出,押价京钱一百八十千。马公将此款捐施于五埠清真寺中,以作为寺中掌教养膳。业儒刘明殿撰文并书丹《施地款碑》记之。 16、民国八年(1919),放城李盛保施地入放城清真寺寺内。佚名氏撰文《捐施地亩碑》记之。 17、民国十五年(1926),济南府穆华亭捐资重修沈村清真寺大殿天沟。 18、民国二十九年庚辰春(1940),天宝高氏立族谱碑,称其吾始祖自泰安岳庄,“迁居于徂阳之天保寨,卜茔于寨北,……一支又迁居于本邑之山东庄”。仲襄刘廷赞撰书。 19、民国三十四年(1945),刘官成、朱盛法二公施地亩入五埠清真寺。佚名氏撰文《刘朱二氏为清真寺施地碑记》,记述他们为清真寺捐施土地的事情。 20、1954年岁次甲午瓜月,卢家沟丁氏立族谱碑,“始祖由章邱县大冶村迁居於沈村庄,传至文贵居於卢家沟。自上祖以来迄今将近十余世矣。” 21、2006年9月,天宝李氏立谱碑称,始祖李德和原籍安徽亳县河西村麦秸街,清末因经商,携子女迁至山东省新泰市天宝一村定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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