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盟商机 |
释义 | 东盟商机的背景 自2010年1月1日正式启动的东盟自由贸易区,在广西北部湾如火如荼地开展了起来,媒体和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呼吁了多年的东盟自由贸易区,终于初见成效。让人们感受很深的就是东盟国家互相贸易是零关税,互相旅游是免签证。由此带给我们的是货物交流方便,人们流动更方便,自然也会带来资金流动的大方便。可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又意味着什么?又有什么样的商机?许多人依然一脸茫然。 身处广西各地的当地居民自然感受到了国家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开放开发北部湾对他们带来的极大好处:一是出行各地交通方便了,高速公路连接各个市县,铁路运输、水运、航空等等,都比以前更加畅快;二是生意好做了,全国各地来广西桂林、北海、南宁等地旅游、投资的人多了,钱也好赚了;三是各行各业的发展加快了,街道拓宽了,干净了,住房改善了,生活水平提高了。 可是,对于全国各地的人们来说,还没有实际感到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广西北部湾的开发开放,能够与自己的利益有什么关系?怎么能够挂起钩来?这也难怪,我们普通的老百姓,首先是想的自己怎么去赚钱,就没有关心党和国家要做什么?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主要又是做什么?广西北部湾开放开发又是为了什么?不知道国家利益是什么?国家战略是什么?明白了这些道理,自然就能够找到商机,就能够在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过程中,在广西北部湾的开放开发过程中,挖掘自己人生的一桶金,找到适合自己的商机,并能够彻底改变自身的命运。 “中国与东盟寻求建立自由贸易区,在今年看来尤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国世贸组织研究会会长谷永江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由于多哈会谈的谈判目标短期内难以实现,热衷于贸易自由化的国家都将目光聚焦在区域性及双边贸易协议上。“在WTO框架下,由于发达国家不愿意做出让步,对中国来说,与周边国家能够有一个双边的、有利于经济合作的自由贸易协议(FTA),将会对中国经济非常有利。”他说,而环顾中国四周,能与中国达成FTA可能性最大,推进最快的就是东盟。 据了解,目前东盟十国已经形成了一个非常大的“经济体”。谷永江认为,中国与东盟结成自由贸易伙伴的障碍不多,“对于中国来说,这是‘走出去’战略的必然要求。东盟十国与中国地理位置上靠近,对于相互的文化更加熟悉,中国与东盟各国一直以来有着良好的关系,这为中国企业前往东盟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一方面对于东盟国家来说,中国更是他们潜在的市场。”据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2010年建成后,将覆盖18.5亿消费者,涉及3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2.5万亿美元贸易总额,成为仅次于北美自由贸易区和欧盟的世界第三大经济体。届时,东盟对中国的出口将增长48%,中国对东盟的出口将增长55%,对东盟和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贡献分别达到0.9%、0.3%。 谷永江特别强调,开拓东盟市场在目前的金融危机之下有着特别重要的作用。他认为,以往中国的外贸企业过分依赖美日和欧洲,忽视了应建立多元化的对外贸易体系。在欧美市场萎缩情况下,开拓新兴市场,尤其是东盟市场将起到有利的补充,企业要将眼界放宽。”他认为,很多企业目前存在着误区,认为东盟市场是一个低端市场,从而忽略产品质量,“每一个市场都有高中低端市场之分,企业走向东盟,应避免犯以前开拓俄罗斯市场的错误,要始终将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放在首位,在当地建立良好口碑。” 编者按: 第四届“走进东盟论坛”暨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研讨会今日在深圳举行。今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欧美市场需求萎缩,当前中国诸多企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压力。如何开拓新兴市场、寻找新的利润支撑点,成为一道急需破解的难题。在论坛举行前,记者专访了部分与会专家,他们就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意义,中国企业如何拓展东盟市场、捕捉产业对接商机提供良策和路径发表了真知灼见。 世贸组织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研究会(深圳)会长王正明: 投资东盟要做好先期调研 “我国与东盟将在2010年建成自由贸易区。广东经贸代表团9月赴东盟四国获丰硕成果,被外电称为广东谋划‘东盟战略’。中国企业走进东盟正当其时。”世贸组织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研究会(深圳)会长王正明,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王正明认为,深圳与东盟国家开展自由贸易有很多优势。首先,深圳在地理位置上毗邻东盟各国,往来方便;其次,由深圳口岸向东盟各国出口额居全国前列;第三,不少东盟国家的企业已在深圳设立分支机构,深圳企业也非常积极地“走进东盟”,比如华为和中兴通讯等。他说,发达国家实施贸易保护主义,多哈会谈未有成果,欧美国家设立各种贸易壁垒限制我国产品进入欧美市场。实施自由贸易战略,推进双边自由贸易成为一种客观要求,“企业需打开思路,开拓更多市场,寻找新的合作伙伴”。他说,今日,第四届“走进东盟论坛”暨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研讨会在深圳举行,从报名情况看非常踊跃,不仅有政府官员,更有一批企业家。这反映了社会各界对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重视,对“走进东盟”的热情和关注。 据介绍,世贸组织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贸易研究会(深圳)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突出“研究、服务”两项主题,针对企业对东盟国家国情了解不够的现状,对东盟各国的社会、经济、法律和投资环境等问题,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调查研究,为企业走进东盟提供资讯和建议,帮助企业了解在新形势下走进东盟应注意什么,怎样开拓东盟市场。研究会还有计划地组团多次前往东盟国家考察。 王正明表示,东盟虽然商机无限,但企业前往东盟投资,还需在前期调研方面下工夫。国内有些企业由于没有做好前期调研就匆忙进入,常常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走进东盟要积极,更要注重调研。” 王正明同时表示,在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过程中,深圳既有地域优势,又有改革开放28年形成的实力和经验,将深圳在高科技、对外贸易等方面累积的经验和实力展示出来,一定大有作为。 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孙琬钟: 入乡随俗就要 吃透当地法律 “一旦进入一个国家投资,你就进入了它的‘法律圈’,只有对相关的法律规范、技术标准有深入了解,才能更好地开展投资活动”,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会长孙琬钟教授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 孙琬钟认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相关国家的合作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自由贸易区是建立在WTO框架下,更加深入开放与开展的合作,按照WTO的规则,自由贸易区成员方可以享有更多便利条件,这为企业参与区域内的合作和投资,提供了很好的法律环境。他说,自由贸易区的重要原则是成员方要相互提供更加快捷和有效的服务。各成员方承诺在相互逐步取消大多数产品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开放服务业和投资市场,最终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参与自由贸易区内的活动,相对自由贸易区之外的国家和地区有着更多优惠和便利,这对企业来说有着无限的商机。 孙琬钟认为,企业参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活动,必须要认真研究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企业进入东盟市场,要知道哪些行业适合投资,同时需要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产业政策、环境要求、劳务政策和金融税收规范、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等。企业只有把握相关国家法律精神的内核并切实遵守,才能避免由于对法律了解不足引发的投资风险。”他说,越南、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对外国投资企业就有关于劳工雇佣的规定,如要在当地雇佣一定比例的劳动力,“说得通俗一点就是入乡随俗,任何国家在欢迎进入投资的同时,也要用法律来规范你。”他认为,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和法学界来说,也要为已经进入或者即将进入东盟市场的企业,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和指引,指导企业在东盟依法开展投资活动,避免投资的盲目性。 孙琬钟告诉记者,东盟有的国家与欧美在法律体系方面有相近的地方,如新加坡,但其他国家由于法律文化渊源不尽相同,与欧美有一定差异。“由于过去很多出口企业主要面对欧美市场,企业对东盟国家的法律规定了解得较晚,尤其是刚刚涉足或者准备进入东盟的企业对东盟成员国的法律知之甚少,更需要在‘走出去’之前,将相关法律规范调研纳入前期考察中,避免由于法律上的盲点引发投资上的障碍,致使经营受损。他认为,企业应首先了解各国在贸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府对经济主体管理的规章制度;其次要对与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熟悉,如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等,然后还要对将要涉足行业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解。 他同时提醒企业,东盟国家的法律环境处于完善和变化之中,对于动态信息的掌握也非常重要。此外,企业“走出去”也需要专业法律人才的帮助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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