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林寺二首 |
释义 | 基本信息【作品名称】东林寺二首 【创作年代】北宋 【作者姓名】黄庭坚 【文学体裁】七言诗 作品原文(一) 白莲种山净无尘,千古风流社里人。① 禅律定知谁束缚,过溪沽酒见天真。② (二) 胜地东林十八公,庐山千古一清风。③ 渊明岂是难拘束,正与白莲出处同。 作品注释①白莲:在佛教中,莲华是佛法的象征,莲华佛国即指西方极乐世界。此处指慧远大师在庐山东林寺与缁白二众结社同修念佛三昧﹐誓往西方极乐净土所组织的白莲社。 ②过溪:指走过东林寺门前的虎溪。 沽酒:买酒。 ③东林十八公:指东林寺白莲社的十八高贤:慧远、慧永、慧持、佛陀耶舍、佛驮跋陀罗、昙顺、慧睿、道敬、昙桓、道炳、昙诜、道生、刘遗民、周续之、雷次宗、宗炳、张野、张铨。《十八高贤传》中赞之曰:“谨律息心之士,绝尘清信之宾。” 作品译文(一)种在东林山中的白莲香雅净洁,让人联想到白莲社中那些旷达飘逸的高士。如果能透过外相来看,一定能够知道谁的心性没有被束缚。那常常跨过虎溪去饮酒的陶渊明,他的心性多么率真天然。 (二)东林胜地十八高贤的德业流韵,千载以来在庐山流响不绝。陶渊明没有位列十八高贤中,别人都认为是他难以被佛法约束,其实他的心性思想与白莲社的高贤是在一个境界。 作品赏析陶渊明所代表的是隐逸文化,东林十八贤所代表的是佛教净土宗思想,黄庭坚通过这两首小诗把他自己对这两种人生境界的高下之分呈示给了读者。 黄庭坚少年时代即喜好陶诗,晚年读陶诗更是“如渴饮水,如欲寐得啜茗”。黄庭坚在诗歌创作中毕生追求不俗,而陶渊明那种处俗世而超然的人格境界及其素雅质朴、自然淡远的诗风与黄庭坚的追求显然有契合之处。出于这种偏爱的心理,诗人在这首描写东林寺白莲社十八高贤的诗中,却把陶渊明放到了一个主体位置,并且认为,未入白莲社的陶渊明,其思想境界与白莲社的诸位高贤是在一个层面的。 无论站在儒家文化的入世立场,还是站在文人墨客的美学立场,黄庭坚的这个答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佛法是以六道轮回的解脱,以九法界众生的觉悟为其最终目标。佛法超越的不仅仅是世俗名利的羁绊,更是五欲六尘的网罗。站在佛法究竟解脱的角度来看,陶渊明能够在功名富贵面前旷达不羁,比起谢灵运的境界已是不可同日而语。但是他为酒所缚,为山水所缚,为诗文所缚,为旷达所缚,仍是为外相所迷,按佛教观点也就注定了仍要在六道中轮转不休。 《楞严经》有云:“纯想即飞,纯情即堕。”注重心性修养与灵性生活,精神是上升的;注重感性体验,甚至欲乐的享受,精神即是堕落的。感性体验与欲乐享受,表现在陶渊明这里就是诗酒山水,虽是清雅之趣,亦未脱六道之根。 作者简介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黄豫章,洪州分宁(江西修水)人。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为盛极一时的江西诗派开山之祖。1067年(宋英宗治平四年)进士。历官叶县尉、北京国子监教授、校书郎、著作佐郎、秘书丞、涪州别驾、黔州安置等。哲宗立,召为校书郎、《神宗实录》检讨官。后擢起居舍人。绍圣初,以校书郎坐修《神宗实录》失实被贬职,后来新党执政,屡遭贬,死于宜州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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