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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闭关政策
释义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限制和禁止对外交通、贸易的政策。限定广州一口通商,外商来华贸易须通过清政府特许的公行商人,活动限于指定范围,进口货征收高税额,出口货限制品种和数量。它是落后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发展起了严重的阻碍作用。清朝政府在对外关系中所执行的控制贸易及隔绝与外国交往的政策。

闭关政策 英语翻译: closed-door policy

闭关政策的历史背景

清朝建立全国政权之后,厉行闭关政策。以乾隆二十二年(1757)为界,大体可分为前后两个不同时期。

闭关政策

十八世纪,由于中外贸易往来日趋频繁和人民反清起义不断发生,清朝统治者担心外人和汉人会结合起来反对清朝。1717年,清政府下令不许中国商船到欧洲人控制下的南洋地区进行贸易。清政府在对贸易范围实行限制同时实行禁教,减少中外之间的往来。17世纪末,清政府允许天主教在中国传播。随着教会在中国影响的扩大,它开始直接干涉中国的内政。尤其是1704年罗马教皇格勒门十一订立“禁约”,禁止中国教徒尊孔祭祖。康熙严辞拒绝了这项要求。1720年清政府开始实行禁教政策。1727年又明确规定外国商船只能到广东的虎门和福建的厦门两处。1757年正式实行闭关的政策,乾隆皇帝宣布西洋商船只准在广东的虎门一处停泊贸易。1759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准皇帝颁布了《防范外夷条规》,根据这一文件建立了“公行”机构。公行是由官方特许的商人组成的垄断性外贸组织。外国人来广州做买卖必须经由公行,其行动也由公行的行商负责约束。外国商人只准在规定的时间,即每年的五月至十月间来广州进行贸易,期满必须离去。在广州期间他们只能住在由公行所设的“夷馆”内。外商在华只能雇用翻译和买办,不能雇人向内地传递信件。中国人不准向外商借贷资本。条规还规定要加强河防,监视外国船舶的活动。这些规定在以后的嘉庆和道光年间屡被重申。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维护清朝的封建统治,防范西方殖民主义者。但这种自卫措施是非常被动的。

前期禁海

(见海禁)的目的主要在于隔绝大陆人民与台湾郑氏抗清力量交通,防范人民集聚海上;以后则着重防禁“民夷交错”,针对外国商人,以条规立法形式,严加限制对外贸易。

顺治初年,清廷对来华贸易的外国商船,沿袭明朝成规,不许进入广州,只准于澳门交易。随后,由于东南海上郑成功抗清力量的存在,清廷愈严出海之禁。顺治十二年(1655)六月,闽浙总督屯泰请于沿海省份立严禁,“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于是清政府下令禁止官民人等擅自出海贸易,如有“将违禁货物出洋贩往番国,并潜通海贼(指郑成功)”,“或造大船,图利卖与番国,或将大船赁与出洋之人,分取番人货物者,皆交刑部治罪”。但仍有人暗通线索,贪图厚利,继续与郑氏贸易往来。顺治帝认为此乃立法不严所致,于十三年,下达“禁海令”,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违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发之人。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行首告,论死。沿海可泊船舟处,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口,如有登岸者,防守官即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顺治十八年,清廷进一步下达“迁海令”,以保证“禁海令”的施行。强迫海岛和沿海居民内迁三十至五十里,设界不得逾越。又在法律上规定:凡将牛马、军需、铁货、铜钱、缎匹、绸绢、丝棉出境贸易及下海者,杖一百;若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因而走泄事情者斩。官吏庇纵者同罪。“禁海令”和“迁海令”使沿海居民流离失所,谋生无路,并严重地影响了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以致沿海三十至五十里内,满目荒凉。

三藩战争期间,郑氏力量复入厦门,在福建沿海登陆。康熙十七年(1678)闰三月,康熙帝下令:“应如顺治十八年立界之例,将界外百姓迁移内地,仍申严海禁,绝其交通。”二十二年,清政府统一台湾。次年,开海禁。康熙帝称:“先因海寇,故海禁不开为是。今海氛廓清,更何所待!”命令沿海各省将先前所定海禁处分之例尽行停止。允许满汉人民出洋贸易,唯不准将硝磺军器等出洋。指定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四个口岸对外国通商。

自开海禁之后,每年造船出海贸易者,多至千余,回来者不过十之五六,不少人留居南洋。清政府因而担心“数千人聚集海上,不可不加意防范”;并认为南洋各国历来是“海贼之渊薮”,于五十六年复行南洋海禁,严禁与南洋往来贸易,严令沿海炮台拦截前往船只,水师各营巡查。南洋海禁之后,本来一度繁荣的对外贸易,又复萎顿。沿海经济日趋萧条,给当地居民造成严重后果,以致有用四五千金建造的大船,任其朽蠹于断港荒岸之间。而生活无着之穷民,被迫逃亡海上,或铤而走险,“或为犯乱”。为此不少人奏请开禁。雍正五年(1727),即南洋海禁十年后,清政府再开南洋海禁。限令出洋贸易之人三年内回国,否则不许回籍。

至乾隆时,清政府再次厉行限制对外贸易。当时,英国人为了向北方推销其纺织品和接近产茶、丝地区,力图在广州以北扩张海口。英国通事洪任辉偕同英国武装商船多次驶至浙江定海、宁波。英国武装商船的到来,引起了清廷的重视。

后期禁海

为了整肃浙省海防,乾隆二十二年,清廷下令:“(夷船)将来只许在广州收泊贸易,不得再赴宁波,如或再来,必令原船返棹至广,不准入浙江海口。”这是清廷对外贸易政策的一大转折,即针对外国资本主义势力而厉行闭关政策,只准在广州一口贸易。

在对外贸易中,清政府又实行商行制度,即广州十三行,以进行垄断。清政府只允许少数殷实富商设立“公行”,负责与外商从事进出口贸易,并代表清政府与洋商交涉。乾隆二十四年,两广总督李侍尧奏请制订《防范夷商规条》,规定“防夷五事”。即:永行禁止外国商人在广州过冬,必须冬住者只准在澳门居住;外商到粤,“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禁止中国商人借领外商资本及外商雇请汉人役使;严禁外商雇人传递消息;于外国商船停泊处拨营员弹压稽查。“防夷五事”将对外贸易严加管理,有了明确的法规,使闭关政策形成为制度。嘉庆十四年(1809),清政府又颁布《民夷交易章程》;道光十一年(1831),先后制订了《防范夷人章程》和《八条章程》。这些章程,除重申“防夷五事”的规定外,又规定外国兵船只许外洋停泊,禁外国商人携带妇人以及在省城乘坐肩舆,等等。其中有关严拿贩卖鸦片人船等项,则是针对外国侵略者鸦片贸易的正确禁令。

闭关政策的影响

清朝对外实行闭关政策,是封建经济的产物。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人们彼此隔绝,在政治上自然产生闭关自守。乾隆帝在其《敕谕英吉利国王书》中说:“天朝物产丰盛,无所不有,原不借外夷货物以通有无。”闭塞的封建自然经济,自然没有交往贸易的必要,清统治者反而以此骄人,夜郎自大。英国人也觉察到这一点,他们说:“在必需品上——虽然不是奢侈品上——可以自给,因此中国政府绝对不重视对外贸易,认为可以随意限制对外贸易。”

此外,满族统治者对汉族人民防范甚严,他们惧怕外国人支持汉人反抗清朝的活动。乾隆帝曾说:“民俗易嚣,洋商杂处,必致滋事”,所以清政府一再严申“华夷之别甚严”,“从不许外籍人等稍有越境掺杂”。清政府制订各种“防范夷人章程”,目的是要隔绝中国人与外国人的任何交往。同时,清政府对出洋贸易的中国人也有种种严格限制,无论船只的大小,来往日期,贸易货物及其数量种类,均规定甚严。

清政府实行闭关政策,构筑了隔绝中外的一道堤墙,对中国社会的前进起了阻碍作用。由于对出海贸易横加限制,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使中国人民与世界潮流隔绝,不明世界大势,而清统治者更是闭目塞听,其结果正如魏源所说:“以通事二百年之国,竟莫知其方位,莫悉其离合。”

1840年,英国侵略者终于用大炮轰开了中国的大门。

(王思治)

1. 第一次鸦片战争

鸦片战争的起因:一、受中国传统经济体制和清政府闭关政策的影响,英国对华贸易一直处于严重的逆差,不利于英国工业革命的资金积累。二、英国商人借助鸦片贸易取得大量利润,而伤害中国的财政和社会稳定,清政府不得不派林则徐去禁烟。三、长期中英就贸易问题交涉未果,一些英国商人不断地对政府施加压力,鼓吹对中国采取武装侵略政策。四、林则徐禁烟过程中,清帝下令把英国商船全部驱逐出境,断绝中英贸易关系。这个作法激化了中英矛盾,给英国殖民者入侵中国提供了借口。

1840年6月,英国发动了对华战争。清政府无抵抗之力,在英军逼近天津的时候,便试图通过“磨难”政策来拖延时间,在广州同英方举行谈判。在谈判中,英方提出高额鸦片赔款、开放三处口岸和割让海岛的要求。中方虽表示妥协,但不能完全接受。1841年1月底英军先攻占沙角炮台,后强占香港岛。1月27日,无可奈何的清政府对英宣战。然而,在清军完成调集之前,英军迅速占领了广州,随后沿海岸北上,在一年的时间里接连攻克清军守城,直逼南京城下。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代表耆英在英国军舰上同英方代表签订了《南京条约》,这是中国近代史上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

鸦片战争给中国历史进程带来了深远的影响。战争的失败归咎于落后的体制、腐败的清朝统治、闭关自守的对外政策和错误的战争对策。战争的结果使中国逐步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被迫向西方打开大门。

2. 第二次鸦片战争

第二次鸦片战争的起因:一、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后,由于中国仍基本处于封闭状态,外国商品依然难以进入中国。二、清政府仍然坚持闭关政策的作法。三、列强以修约为名,要求开放中国沿海各口岸及内地各城市,准许外国人自由出入进行贸易,以及准许外国使节常驻北京。对此清政府无法接受。于是,英法两国分别为发动战争制造了借口,一是亚罗号商船事件,一是法国传教士被处死的事件。

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清政府采用了时战时和的对策。1858年战败后同英法等国签订了《天津条约》,接受了外国公使驻京等一系列要求,商定一年后在北京正式交换条约批准书。1859年来华交换批准书的英法代表试图率舰闯进大沽口,被清军击退。这次胜利使清政府盲目乐观。1860年7月,英法联军的大批舰只集结在大沽口外,但清政府竟以为对方是求和而来。英法联军趁机在北塘登陆,攻占大沽和天津。英法联军继而攻入北京。清政府同英法代表分别签订了《北京条约》。

在这次战争中,清政府的态度时强时软。其原因在于一方面,虽然清朝统治到此时已经显著衰弱,但统治者决不甘心退出历史舞台。外敌入侵不仅威胁到中国领土完整和经济利益,而且直接伤害了大清统治者的尊严。所以,咸丰皇帝总想把外国人拒之京都之外,越远越好。另一方面,第一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使清朝统治者害怕列强,尽量避免得罪洋人。这种双重性导致其政策上的机会主义和最终的失败。《北京条约》的签订最终决定了清政府闭关政策的破产。

闭关政策实行的原因

首先,“闭关政策”是落后的、闭塞的、自给自足的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封建统治者自我满足并昏睡在这种自然的庄园中,他们既昧于世界大势,又盲目排斥外国的一切东西。

其次,“闭关政策”是清朝统治者民族狭隘性的表现。由于满清贵族与人民群众之间存在着尖锐的矛盾与斗争,满清统治者便企图通过“闭关”的办法将国内的汉人与外界隔绝,以防止外国人支持汉人形成反清力量。同时,明朝中期以后,日本倭寇侵扰我国东南沿海和西方殖民者向东方的殖民扩张,也是明清统治者实行“闭关政策”的客观原因。

闭关政策评价

清政府试图通过“闭关政策”,对内加固自身的统治,对外进行民族“自卫”。这种政策作为一种消极防御的手段,随着西方资本主义对外侵略的日益迫近和愈加狂暴,曾起到过一定的民族自卫作用。但它更大的影响是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前进和发展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它使中国长期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严重阻碍国内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使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日益落后于西方;它“作茧自缚”,不利于中华民族同世界各民族的正常交往,不利于中国人民了解世界、走向世界、学习世界各民族优秀的思想文化和先进的科学技术,从而导致了近代中国的被动挨打。

闭关政策启示

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盲目的排斥外来东西,没有好好与外界沟通,选择了将自己与外界隔绝开来,最终导致自己的落后。无论是思想上,还是经济上难以追上世界的潮流。因此,我们必须要将自己与这个世界紧密相联系,了解这个社会未来的发展趋势,吸收外面先进思想,技术来不断的提高自我,不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另有日本等国实行过闭关政策,现代国家在1917——1986年实行闭关政策者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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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