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德阳市旅游局 |
释义 | 根据中共德阳市委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德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德委办〔2010〕8号),设立德阳市旅游局(简称市旅游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1、增加的职责 (1)增加旅行社等级评定职责。 (2)增加农家乐星级评定职责。 (3)增加2A级景区的评定工作职责。 (4)增加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复核工作职责。 (5)增加特色旅游商品购物点评定工作职责。 2、取消的职责 (1)取消优秀旅游城市的审核和上报工作职责。 (2)取消旅行社年检复核工作职责。 (3)取消组织和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中长期规划、旅游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评审各县(市、区)、景区景点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全市旅游企业发展进行行业管理和宏观调控。 2、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旅游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3、研究拟订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养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和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4、研究拟订全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德阳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对旅游对外交流和合作进行管理。 5、组织实施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6、组织对重点旅游县(市、区)、乡镇、村落和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7、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一级旅行社的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二、三级旅行社的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饭店的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对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五星级农家乐的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级)农家乐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8、负责全市旅游企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9、提出星级宾馆、饭店及其他重要旅游建设项目的审核意见;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0、监测旅游经营运行,负责信息化建设,实施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和发展以及招商引资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旅游行业的财务管理和旅游企业审计验证工作。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德阳市旅游局设6个职能科(室、队)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系、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信息、提案议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等工作。负责局党组和行政决议、决定的督办;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管理旅游专项资金,组织、指导全市旅游行业财务工作;负责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公开和行政效能工作;负责德阳旅游网络建设管理,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市场促进科 制定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德阳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对内宣传,组织实施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拓展旅游市场;承担旅游市场分析、研究、预测工作;指导与海外旅游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指导协调和组织重大旅游节庆活动;负责旅游新闻发布和媒体联络工作;负责日常外事联络工作,承担旅游外事手续办理工作。 (三)产业发展科 组织研究旅游发展战略,拟订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组织实施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组织实施假日旅游、乡村旅游和旅游商品开发工作;负责指导全市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乡村旅游示范县、乡(镇)、村的申报、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红色旅游的开发建设;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开发建设,负责旅游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四)质量规范管理科 审批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旅游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一级旅行社的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二、三级旅行社的申报、评定和复核工作;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三星级饭店的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对一、二星级饭店的评定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向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推荐五星级农家乐的申报和复核工作,负责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级)农家乐的申报、评定和复核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服务标准的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监管;指导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五)人教法规科 管理、组织、协调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技术等级考评;组织实施旅游管理干部的培训和深造;贯彻执行国家旅游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旅游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实施;组织和实施行业的法制建设;组织、协调旅游发展的政策研究;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旅游行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协调和督促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旅游局机关事业编制为20名(含机关服务人员事业编制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五、其他事项 德阳市旅游执法支队的设置、职责和编制: 主要职责:进行全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受理旅游投诉、举报、理赔等工作,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参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军警共建文明旅游区的日常工作。 编制:市旅游执法支队事业编制5名(含支队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其中支队长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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