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
释义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切实维护国家、社会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贵州省招标投标条例》、《遵义市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1〕3l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管理

1.县发改局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审批全县范围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

2.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和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国有企业担保或以国有资产抵押(质押)的银行贷款项目,其国家投资在20万元以上的(不含自筹资金),必须进行招标投标。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抢险救灾和省、市人民政府确认的科研试验、保密等建设工程可不执行第二条规定,但项目实施单位在报送项目相关资料时必须提出不招标申请且必须经县发改局批准。

4.上述第二条所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招投标方案由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发改局审批后方能进行招标投标工作。

5.国家投资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不含自筹资金)项目在本县进行招标投标。

6.按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肢解工程量,工程建设项目应一次性纳入招标。

7.依法应当进行公开招标投标的项目,确因特殊情况不宜公开招标投标的,须报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投标。

8.全县范围内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标投标工作。

9.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和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0.招标人可以对所有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排斥,不得因地域、行业、所有制不同歧视潜在投标人。

11.由县发改局牵头,县监察、水利、交通、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参与,建立本级政府部门间招标投标协调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通报、协商和解决招标投标活动执法监督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2.县交通、水利、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按季度将负责执法监督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执行情况(招标项目名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标段名称、标底、中标单位、中标价等)及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向县发改局通报。

13.招标人违反本通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有关审批部门暂停项目执行或暂停资金拨付;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而自行招标的;

(2)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方案未经县发改局批准,擅自进行招标的。

14.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5.以上各条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熊祖模(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姚 跃(县政府国教办副主任)

江丛林(县发改局局长)

郑国平(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张双权(县财政局局长)

姚启洪(县审计局局长)

杨建康(县经贸局局长)

雷俊文(县建设局局长)

王清学(县水利局局长)

刘世超(县交通局局长)

陈启发(县国土局局长)

胡国民(县发改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改局,由江丛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胡国民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明确职责

(一)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县内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2.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工作。

3.审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的范围、规模和招标投标的组织形式、方式及标段划分、投标单位资质资格要求等内容,接受由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备案。

4.对招标投标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和对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并备案。

5.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纠正或提交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6.否决违法或不符合招标投标规定的定标结果。

(二)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县建设、水利、交通等有关职能部门为各自行业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必须明确专人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投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

2.认定其职责范围内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资格。

3.按其职责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执法监督。

4.按其职责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开标、评标、定标过程。

5.配合有关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6.配合县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搞好全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18: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