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春节期间开展双拥慰问活动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9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慰问活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现就春节期间开展“双拥”慰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题,广泛开展双拥光荣传统教育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主题,结合我县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扎实开展春节期间双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我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双拥舆论氛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切实为优抚对象办实事 节日期间,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检查优抚对象的各项抚恤、优待和补助落实情况,切实为烈属和孤老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送温暖。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召开优抚对象座谈会,听取意见,鼓励优抚对象发展生产,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事业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三、成立“双拥”慰问组织,分级开展慰问活动 县成立双拥慰问团,负责慰问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及县城内的烈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家属、二等以上伤残军人和住院伤病员。各乡(镇)负责慰问本辖区内的慰问对象。 四、慰问费标准及有关要求 慰问标准:烈属、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家属、二等以上伤残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慰问费每人30元;军属和孤老复员军人每户20元;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座谈会费每人4元。 有关要求: 1. 优抚对象座谈会由各乡(镇)或所在单位主持召开。 2.县直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复员、转业和退伍军人座谈会费由所在单位、系统造册盖章或本人持复员、转业、退伍证,于2009年1月22日前到县民政局领取。 3.慰问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将走访慰问情况书面报县慰问团。 附:道真自治县2009年春节“双拥”慰问团名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 道真自治县2009年春节“双拥”慰问团名单 团 长: 刘江年 (县委书记) 副团长: 江朝伦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刘路钗 (县人大主任) 周世晓 (县政协主席) 胡大力 (县委副书记) 熊祖模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胡玉平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文翥 (县人武部部长) 李开相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忠志 (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雷厚良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邓俊锋 (县民政局局长) 潘代勤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双权 (县财政局局长) 李黔阳 (县公安局局局长) 余加学 (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 冯 懿 (县团委书记) 陈瑜维 (县妇联副主席) 邓正平 (县总工会副主席) 县慰问团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双拥办公室,邓俊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有关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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