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审计工作的通知 |
释义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黔府办发[2004]83号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审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2004年5月10日至5月15日。 二、自查内容:本次自查的重点是2001年至2003年各种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及项目实施情况,包括财政扶贫资金(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国债资金、社会帮扶资金、信贷扶贫资金(重点是小额扶贫到户贷款)和基本农田建设资金等。具体内容如下: 1、扶贫开发规划的制定和任务落实情况 制定的扶贫开发规划是否符合《扶贫纲要》要求;有无建立扶贫项目库,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批和立项;是否按照规划下达计划与分配资金,并具体、明确地落实到贫困乡(镇)、村;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资金的问题;项目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问题。 2、各种扶贫资金的年度总额、结转金额和到单位、到项目的时间、金额等情况。 3、扶贫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各种扶贫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推行报帐制管理和公示制。地方财政是否将扶贫开发投入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有无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虚假投入的问题;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下级财政或用款单位,有无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滞留、抵扣及挤占挪用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资金是否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以及推行报帐制,资金安排、支出核算和管理是否到项目。 4、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用款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和规定用途使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转移、出借、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项目管理费是否按规定安排和使用,有无擅自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等问题。 5、扶贫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项目是否经过专家科学论证、按规定立项、组织实施和验收;项目计划制定的合理性,完工验收的工程项目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的问题。 6、扶贫贴息贷款投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扶贫贴息贷款计划是否符合扶贫开发规划的总体要求;农业银行是否按规定将扶贫贴息贷款用于支持重点贫困地区;有无擅自改变贷款投向、以贷还贷、扶富不扶贫、擅自提高贷款利率、多计利息、预扣利息或保证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贷款和贴息的问题。扶贫贷款特别是小额信贷的计划执行和贷款质量及回收情况;使用扶贫贷款单位的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 三、自查方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组织自查,并接受县审计局的抽查审计。 四、工作要求 1、各级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搞好自查工作。 2、自查要实事求是,真实反映情况。切实做到责任明确,谁主管谁负责,谁审计谁负责。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边查边补,搞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审计质量和监督到位。 3、各单位自查后,要及时完善相关资料,将自查报告和分年度各种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情况表于2004年5月15日前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并作好迎接省审计厅组织的审计检查准备工作。 4、各单位自查后,县审计局要进行抽查审计,被抽查单位要积极配合县审计局的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按要求整改。 二OO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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