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道真自治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实施方案 |
释义 | 为认真贯彻落实《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的通知》(遵府办发〔2007〕165号)精神,切实提高全县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和供应网络为目标,坚持“政府统一负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思路,着力构建覆盖广泛、监管有力、运转协调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保障供应机制,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市场健康发展,确保广大农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1.到2008年6月底,建立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主,乡(镇)食品药品协管员、村食品药品信息员为辅的县、乡(镇)、村三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2.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的原则,以网点为基础,渠道为主线,鼓励食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连锁经营,扩大配送能力,减少流通环节,平抑食品药品价格,逐步建立主体清晰、渠道规范、质量保证、满足需求的农村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努力使全县100%的乡(镇)和行政村在2008年底实现药品配送。 3.落实农村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使监管网络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和行政村,实现全方位监管、无缝隙覆盖、高质量运行。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县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并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其办公室可设在乡(镇)卫生院。 2.健全食品药品监管网络。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任乡(镇)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乡(镇)人民政府聘任村食品药品协管员(每个乡镇2—3名)和信息员(每个行政村1名)。协管员、信息员原则上应在乡(镇)、村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或从事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的工作岗位上事业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其职责任务、纪律要求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乡(镇)人民负责管理、监督,确保其充分发挥作用。 3.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一是加强对医药企业的指导和监督,帮助提高其药品配送服务能力;二是鼓励示范性药房等企业向农村发展;三是把农村药店设置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鼓励零售药店延伸到村寨;四是在医疗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中大力开展“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使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药房达到“规范化药房”标准。 4.加强农村药品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对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管理,坚决查处销售使用假劣药品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乡村非法游医和非法兜售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药贩及各种非法行医和无证无照经营药品行为。从严治理乱涨价、乱开药及借机搭售各种保健品、保健器械等加重群众医疗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大力推行家庭自办宴席报告备案制、食品安全承诺制等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对“农家乐”等农村餐饮店的监管。按照《道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全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道府办发〔2007〕61号)要求,认真做好农村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6.实现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机结合。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目标,构建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并将其融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体系建设中,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用药实行集中统一配送,把集中配送药品目录与“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对接,将零售药店和服务性药品供应网点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资源、让利于民。 7.广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宣传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利用多种形式,围绕“科学合理、安全饮食用药”这一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普及食品安全和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知识,努力提高农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电视台、《道真》报要开辟食品药品宣传栏目,及时宣传报道全到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情况,努力营造全民关心和重视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8.全面推行部门区域挂帮制。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要挂帮2—3个乡(镇),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和专项整治工作,并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工作职责 1.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充分发挥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作用;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运用监管手段,加强农村药品配送、连锁、代购、零售及基层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督管理,不断扩大药品连锁、配送覆盖率,提高药品配送量,促进农村药品供应规范有序。 2.卫生部门:加大对无证行医行为的整治取缔力度;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抓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对接,把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纳入定点机构,建立和完善报销管理办法,确保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机结合与整体推进;认真做好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3.农业部门: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专项整治,加强农产品种植环节的监管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加快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4.畜牧部门:做好畜禽水产品养殖环节和兽药、饲料的监管,加强动物药品“瘦肉精”和违禁兽药残留监测,保证畜禽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5.质监部门:加强对农村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作坊进行整顿和规范。 6.经贸部门:合理规划布局农村食品供应网点,将食品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畜禽屠宰行业的监管。 7.工商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农村药品供应网点的办照、管理费征收问题,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减少药品流通成本,降低农村药品价格。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广告;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 8.税务部门:在国家政策范围内,给予农村药品供应网点减免税收等优惠待遇,促进药品公用网点向乡村发展。 9.财政部门:合理安排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费,并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好经费调度工作。 10.物价部门:加强农村药品市场价格管理,严厉查处虚高定价、非法牟取暴利等违法行为,切实在农村推行药品明码标价、收费标准公开等制度,真正让群众用上价廉放心药品。 11.教育部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学校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和影响师生饮食用药安全事故发生。 12.公安部门:大力支持协助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不法行为和暴力抗法行为,切实维护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13.监察部门:对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4.新闻媒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饮食用药知识等,杜绝虚假食品药品广告误导消费者。 15.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一是要成立以辖区内卫生、工商、农业、畜牧、公安、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二是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的配合和联系;三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市场整治;四是落实好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建立健全乡村食品药品信息报告网络;五是组织开展好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卫生检查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开展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是按照国务院“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和“整顿与建设,当前与长远,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的要求开展的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是整顿和规范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治本之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自身监管职能,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沟通,促进农村食品药品市场的规范化,不断提高农村食品药品安全性。县人民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和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对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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