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比景县 |
释义 | 比景县,古代行政区。 汉灭南越国(前111年),将原来的南越国属地设置了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珠崖、儋耳共九个郡,比景县属于汉朝最南方的日南郡下辖的一个县,日中于头上,景在已下,故名之,北邻九真郡,南方为朱吾县。比景县故治在越南越南平治天省宋河下游高牢下村。三国二晋因之,南朝宋曰北景。后归林邑。 隋大业元年(605年),灭林邑国,在其地设置比景郡以及海阳郡,比景郡下辖比景、朱吾、寿冷、西卷四县,郡治为比景县。隋朝比景县位置为今越南平治天省筝河口——广溪,唐废,该地复归林邑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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