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代签门 |
释义 | 简介2010年11月4日,现役江苏籍国手唐正东的“转会风波”又出现了新状况。在接受上海某媒体采访时,唐正东称南钢俱乐部在2008年伪造了他的签名,为他在篮管中心进行了为期3年的注册,他已经向篮协申诉此事。事情真相究竟如何? 释疑释疑:合同确为唐正东所签 记者昨天前往南钢俱乐部对此事进行了采访。南钢俱乐部副总经理王继华对记者说:“唐正东的这份合同肯定没有问题,确实是他本人所签。”俱乐部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示了俱乐部留存的合同正本。这份名为《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国内球员聘用合同》上面写着,唐正东与南钢的聘用期为2008年8月—2011年8月,合同最末页的乙方签名处,的确签着唐正东的名字,而甲方的签名则是时任南钢俱乐部董事长郭必龙。经记者核实,这份合同正是目前在篮协注册备案的合同。俱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份合同的签名确实是唐正东所签,如果唐正东要申诉,俱乐部愿意提供这份合同到相关部门进行笔迹鉴定。 南京博事达律师事务所的刘娟律师说:“签名问题可进行笔迹鉴定,根据劳动法,如果注册合同不是本人签署的,可视为无效合同。但当事人已经履行了两年合同,这就视为他认可了这份合同。作为运动员,他应该知道必须签署注册合同才能上场比赛的规则,因此法律上会视此为唐正东对合同的一种追认。” 原因原因:重复签约导致“代签门” 如果合同上确实是唐正东本人的签名,那“代签合同”又是从何说起?记者了解到,2008年,南钢俱乐部在与运动员签署联赛聘用合同时,出现了重复签约的情况。在球员注册期间,南钢俱乐部刚刚完成一次管理层的人员交接,俱乐部的很多事务没有理顺。在球员已经签署了3—5年不等的聘用合同(老队员3年,年轻球员5年),并已在篮协注册备案的情况下,俱乐部和球员又重复签署了一份2008—2009为期一年的聘用合同。而在签署这份合同时,唐正东不在南京,俱乐部的工作人员在电话告知唐正东后代其签署。直到俱乐部拿新合同在篮协备案时,才得知球员已经注册过了。俱乐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实际上是当年的一次工作失误,这份重复的合同就等于作废了,现在还在俱乐部放着。” 时任南钢俱乐部总经理周伟告诉记者,现在在篮协备案的合同是每个球员亲手所签,而且是他亲自去找每个队员签署的。唐正东认为自己的合同是代签,源自于当时俱乐部工作人员的这次失误。 思考思考:球员需加强维权保障意识 一些球员告诉记者,过去,俱乐部在每年联赛前的球员注册时,因为一些原因会帮球员代签参赛证之类的文件,这是目前不少俱乐部都存在的现象。正因为确实有代签,唐正东才会在转会无望(与南钢俱乐部的合同有效,不能成为自由球员转会)的情况下曝出自己过去的合同属代签。在这一点上,俱乐部确实对球员的权益和责任交待得不够充分。 另一方面,一些球员也没有主动去了解自己在俱乐部的权利和义务。一些球员坦言:“平时都忙着训练和比赛,根本没关心过。”南钢俱乐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他们也会在告之球员权益和责任这方面进行完善,与球员多沟通。 唐正东:转会不成将考虑退役 正在北京备战亚运会的唐正东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显得很疲惫:“我现在只想打好亚运会的比赛,一切等亚运会结束了再说。” 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南钢俱乐部若不同意唐正东的转会申请,唐正东只能留在南钢俱乐部。唐正东有些失望,他说:“如果不能转会,我可能会考虑退役。亚运会结束后,我会主动跟俱乐部沟通,不管是走是留,我不想再这样拖着,希望尽快把问题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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