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越史记全书 |
释义 | 《大越史记全书》(越南语:Đại Việt sử ký toàn thư)是越南的编年体通史,以文言汉文编撰完成,也是研究越南历史最重要的史书。该书从后黎圣宗洪德年间(1470-1497),由吴士连编纂,收录了自鸿庞氏时代以来的传说及史实,最后于1697年,由黎僖负责增补至后黎嘉宗德元二年(1675年)的史事,为全书最后修订本。 修史过程《大越史记全书》的编纂,可说是继承了越南人官方修史的传统。此一传统,可追溯至陈朝时期黎文休编撰《大越史记》及后黎朝时期潘孚先编纂《大越史记续编》。 至于《大越史记全书》的编修,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后黎圣宗洪德十年,圣宗皇帝下令吴士连撰修《大越史记全书》,吴士连便是在前人的基础上,编《大越史记全书》。内容分为外纪五卷,自鸿庞氏至十二使君(公元967年);本纪十卷,自丁先皇(公元968-979年)至后黎太祖(公元1428年),共十五卷。修史的经过,据《大越史记全书·纂修大越史记全书凡例》:“是书之作,本黎文休、潘孚先《大越史记》二书,参以北史、野史、传志诸本,及所传授见闻,考校编辑为之。” 至于后黎圣宗下令修史的原因,据后黎朝另一位史家范公著说,是“迨圣宗淳皇帝,禀睿智之资,厉英雄之志,拓土开疆,创法定制,尤能留意史籍。乃于洪德十年间,命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监司业吴士连,纂修《大越史记全书》”。简言之,就是后黎圣宗锐意“拓土开疆,创法定制”,因而下令修史,从前代中学习。 第二阶段后黎玄宗于景治三年(公元1665年),命范公著增加本纪实录五卷,始自后黎太祖(公元1428年),至莫氏篡位(公元1532年);另外又增本纪续编二卷,自后黎庄宗(公元1553年)至后黎神宗(公元1662年)。 后黎玄宗这次下令修史的背景,据范公著说,是皇帝“深知夫史乃正当时之名分,示来世之劝惩。”当时郑氏把持统治大权,皇帝明白到“夫史乃正当时之名分”,便借助修史来强调黎氏王朝的正统性。 第三阶段后黎熙宗正和十八年(公元1697年),黎僖增补本纪续编一卷,内容从后黎玄宗至后黎嘉宗德元二年(公元1662至1675年),共十三年事。这亦是最后一次修订本。 这修史的时候,整个黎氏朝廷上下,已对郑氏握有大权的事实,毫无多大的异议。在黎僖等所呈上的《大越史记续编序》中,提到皇帝与郑氏统治者“赞襄治化,振作文风,深惟史记之中,明是非而公好恶,森乎华衮斧钺之荣严,寔为万世衡鉴。乃于事几之暇,特命臣等订考旧史,讹者正之,纯者录之。……又蒐猎旧迹,参诸野史,类编自玄宗穆皇帝景治之初年,至嘉宗美皇帝德元之二年,凡十有三载之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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