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遗址保护洛阳宣言 |
释义 | 洛阳宣言背景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已经给文化遗产保护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这突出表现为大遗址保护与土地资源高度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与城市建设的冲突日显,也与传统保护理念和模式日趋不协调。 在国家文物局和河南省政府主办的“大遗址保护洛阳高峰论坛”举行期间,来自北京、西安、杭州、成都、郑州、广州、长沙、南京、长春、洛阳、无锡、扬州、安阳、开封、荆州、朝阳、嘉兴、集安等城市的代表以及文物专家,交流大遗址保护5年来取得的经验,分享成果,探索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和谐之路。 在与会者认真讨论后通过的“洛阳宣言”中首先强调,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大遗址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城市发展的积极力量。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彰显城市特色的有效途径。 宣言指出,当前在城市核心区和城乡接合部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有助于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助于发展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有助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为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大遗址保护,传承和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与会城市代表承诺:坚持统筹规划、持续发展原则,从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和谐共赢。坚持公益为主、惠及民众原则,切实维护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公益性,避免片面追求商业化,始终将大遗址保护成果全民共享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与会专家认为,这一《宣言》是对《关于大遗址保护的西安共识》和《关于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良渚共识》的继承和发扬,明确指出了大遗址保护和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方向,为下一步有序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和动员。 全文我们,来自北京、西安、杭州、成都、郑州、广州、长沙、南京、长春、洛阳、无锡、扬州、安阳、开封、荆州、朝阳、嘉兴、集安等城市的代表,继2008年大遗址保护西安高峰论坛之后,在国家文物局、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倡导下,相聚古都洛阳,交流经验,分享成果,继续探索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和谐之路。 我们认识到,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大遗址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是城市发展的积极力量。加强大遗址保护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彰显城市特色的有效途径。 我们认识到,良渚论坛倡导的建设考古遗址公园的理念,是文化遗产保护理论的创新,是积极保护文化遗产、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战略构想。 我们认识到,城市核心区的大遗址保护极具挑战性;当前在城市核心区和城乡接合部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有助于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有助于发展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有助于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为推进考古遗址公园建设,进一步加强大遗址保护,传承和弘扬祖国优秀历史文化,我们郑重承诺: 一、坚持统筹规划、持续发展原则,从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努力实现大遗址保护和利用的和谐共赢。 二、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原则,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地位,正确引导,加强管理,调动社会力量和广大民众支持、参与大遗址保护的积极性。 三、坚持公益为主、惠及民众原则,切实维护考古遗址公园建设的公益性,避免片面追求商业化,始终将大遗址保护成果全民共享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原则,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与管理的机制和方法,开拓大遗址保护利用新局面。 大遗址保护正处于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任重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谱写大遗址保护的新篇章,迎接大遗址保护的新时代! 论坛全体代表 2009年11月1日于洛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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