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湖西自然村 |
释义 | 乡村概述大湖西自然村隶属于凤仪镇,属于半山区。位于 凤仪 镇 东北 边,距离 村委会5.00 公里,距离 镇13.00公里。国土面积3.15平方公里,海拔1,980.00米,年平均气温14.9 ℃,年降水量1126毫米,适宜种植玉米等农作物。有耕地410.00亩,其中人均耕地1.10亩;有林地110.00亩。全村辖1个村民小组,有农户92户,有乡村人口374人,其中农业人口373人,劳动力200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200人。2006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2.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 800.00 元。该村属于绝对贫困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为主。 自然资源全村有耕地总面积410.00亩(其中:田210.00亩,地200.00亩),人均耕地1.10亩,主要种植水稻、玉米等作物;拥有林地110.00亩,其中经济林果地30.00亩,人均经济林果地0.08亩,主要种植梨树、桃树等经济林果;水面面积210.00亩,其中养殖面积20.00亩;荒山荒地4,000.00亩。有砂、石等资源。 基础设施 该村截止2006年底,已实现五通 (水、电、路、电视、电话五通)。全村有92户通电,拥有电视机农户80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 100%、 87%);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8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60户(分别占总数的 87%和 65 %)。 该村到乡镇道路为 柏油 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全村共拥有汽车6辆,拖拉机 2辆,摩托车10辆。 全村建有沼气池农户10户;装有太阳能农户15户。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00.00亩,有效灌溉率为 50%,其中有高稳产农田地面积100.00亩,人均高稳产农田地面积0.27 亩。 该村到2006年底,农户住房以 土木 结构住房为主,其中有20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有2户居住砖木结构住房;有70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6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2.00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5.00万元,占总收入的 36%;畜牧业收入11.00万元,占总收入的 26%(其中,年内出栏肉猪500头,肉牛15头);渔业收入8.00万元,占总收入的 19 %;林业收入1.00万元,占总收入的 2 %;第二、三产业收入7.00万元,占总收入的 14 %;工资性收入40.00万元,占总收入的 95%。农民人均纯收入800.00元,农民收入以种植、养殖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30.0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40人(占劳动力的 20%),在省内务工30人,到省外务工5人。 特色产业该村的主要产业为种植业,主要销售往本县。 文化教育该村小学生就读到湖西小学,中学生就读到风仪镇第一中学。该村距离小学校2.50公里,距离中学5.50公里。目前该村义务教育在校学生35 人,其中小学生25人,中学生10人。 该村建有图书室1个、业余文娱宣传队2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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